清代的巡抚,作为正二品的大员,一直以来被视为常识。然而,近日,一位资深的清史读者发来私信,言辞恳切地指出,清代的巡抚并非全是正二品,有的巡抚是从一品,有的则是从二品。最初,御史并未在意,认为这是故意抬杠,但经过一番查证后才发现,原来真的有这个情况。自己对清代官制的理解存在误区,真是被狠狠打了一回脸。经过这个教训,御史开始恶补相关知识,便有了此文,和大家一同探讨清代巡抚品级的那些事。
三个从一品巡抚的来头 在清代的官制中,巡抚原本的品级是从二品,如果担任了兵部侍郎或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职衔,就可以提升为正二品。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正二品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正二品,而是从二品加正二品衔,其地位低于各部侍郎。 到了乾隆时期,清代的官制愈加完善,许多规定得到了固定,形成了八督十五抚的格局。根据当时的规定,清朝的18个省中,直隶、四川、甘肃三省的巡抚职位由总督兼任。在乾隆十四年,规定巡抚除由侍郎授职外,其他皆加右副都御史衔(正三品)。而是否加侍郎衔,则需要吏部请旨。实际上,巡抚兼任侍郎职衔已成为一种惯例,正因如此,巡抚才被称作部院,拥有较高的政治地位。 至于山西、山东、河南这三省,由于没有总督,因此巡抚便是该省最高的军政长官,权力几乎与总督无异。话虽如此,巡抚毕竟没有军事权,无法节制辖区内的绿营将官,因此工作时常面临很多困难。为了弥补这一点,雍正十二年,山西巡抚被赋予了提督职衔,开始掌控全省的武职,成为大清开国以来首位兼提督职衔的巡抚。 到了乾隆五年,河南巡抚也请求朝廷为其加提督衔,乾隆皇帝最终批准。接着,乾隆八年,山东巡抚也获得了提督职衔。从此,山西、山东和河南三省的巡抚职位地位显著提升,因为提督在品级上是从一品,掌管绿营将军的最高指挥权。换句话说,这三省巡抚实际拥有了从一品的品级,而其职权与总督几乎相同。因此,三省巡抚的品级,理论上应当被视为从一品。 然而,虽然他们的实际职权等同于总督,但在官方文献中,并未称这三位巡抚为从一品,这也是为了与总督加以区分。因此,御史才会将这三省的巡抚品级称为从一品并加上引号。两个从二品巡抚的身份 如果说山西、山东、河南三省巡抚的从一品品级有些牵强,那么台湾和新疆的巡抚就属于真正的从二品了。原因很简单,这两个地方的巡抚在品级上早有明文规定。 新疆的建省历史较晚,乾隆皇帝在收复新疆后,以伊犁将军(正一品)为最高军政长官,掌控天山南北的疆域。由于新疆的地理与政治状况相对复杂,乾隆时期决定暂时不设巡抚,继续由将军治理。直到光绪初年,左宗棠收复新疆,朝廷才在光绪十年正式设立甘肃新疆巡抚。因为新疆多年的战乱使得军饷依赖于陕甘地区,所以新疆巡抚的正式名称是甘肃新疆巡抚。因此,这一职务的品级只能是从二品,并未加上兵部侍郎衔。 与新疆巡抚的情况类似,台湾巡抚的设立也发生在光绪年间。光绪十一年,台湾正式设立巡抚,首任巡抚由淮军将领刘铭传担任。在此之前,台湾的最高行政长官是福建台湾道,福建台湾道本身是正三品的官职,拥有较高的政治地位。不过,台湾巡抚设立后,福建台湾道被削弱,台湾巡抚职位成为新的最高职务。与新疆巡抚一样,台湾巡抚并未加上兵部侍郎衔,因此其品级依旧为从二品。 总结 通过对清代巡抚品级的探讨,可以看出,巡抚职务的品级并非一成不变,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巡抚的品级可以高于正二品,甚至达到从一品。但整体而言,清代的巡抚大多数是从二品,这与其他高官的职衔并不完全相同。了解这些细节,才能更好地理解清代官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