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来,我们对罗马帝国的理解常常充满误区,尤其是关于它的分裂和之后的发展。我们在历史学习中,时常会对它的历史事件产生一些误解和误读。 首先,很多人认为罗马帝国的分裂是出于一种分而治之的策略,是统治者的高明之举,旨在和平分裂,以便更有效地管理庞大的帝国疆域。但事实并非如此。罗马帝国的分裂,更多是因为当时的统治者面对着无法有效管理广袤领土的困境,导致中央权力的衰退。分裂并不是一种计划,而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帝国的分裂,并没有实现预期中的和平,而是让帝国内部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激化。 其次,关于分裂后是否曾有过重建罗马的努力。确实,东罗马帝国,尤其是在西罗马灭亡后的若干世纪里,一度试图恢复罗马的辉煌。这种努力表现在东罗马帝国的西征中,曾一度收复了包括意大利在内的大片领土,几乎让地中海再次成为罗马湖。然而,这样的尝试很快因为国内经济的压力和社会矛盾的加剧而失败了。重建罗马的梦想虽然一度重燃,但也很快熄灭。东罗马帝国最终在内外压力下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光辉。
在第三个误解上,许多人常常把罗马的皇帝与我们传统意义上的皇帝等同起来。这实际上是东西方文化交流中的一个概念性误会。罗马帝国的皇帝并非像我们想象中的那样是一位脱离了政治体系的独立君主。罗马皇帝的头衔由三个部分组成,最早由凯撒提供了凯旋将军的职称,屋大维则加入了奥古斯都——神圣的称号,而第一公民的身份则使得罗马的皇帝仍然是官僚体系的一部分。这样的皇帝实际上并不像中国传统帝制中的皇帝那样超越了官僚系统,而是作为其中的一员来行使权力。所以,罗马不仅有皇帝,还有副皇帝,这一点在后来的历史中造成了不少误解和混淆。 接下来说说罗马帝国的体制。罗马无疑是历史上最成功的帝国之一,它的政体延续了千年之久,直到帝国的灭亡,罗马的文化依然深刻影响着后来的世界,尤其是西方的法律体系。如今我们所熟知的大陆法系,就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尽管中国的古代法律体系与其有所不同,但近现代的法律框架,尤其是欧洲和一些亚洲国家的法律体系,都受到了罗马法的深远影响。 然而,即使罗马帝国在世界历史中拥有如此深远的影响,最终它也没能避免衰亡的命运。东罗马的拜占庭帝国,直到1453年土耳其的奥斯曼帝国攻占君士坦丁堡(今天的伊斯坦布尔)时,才彻底灭亡。罗马帝国的崩溃标志着一个伟大时代的终结,值得一提的是,罗马从青铜时代建立起国土,到最终在火药与大炮面前陨落,经历了长达千年的时间,这样的持久力,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值得注意的是,曾经在中世纪时期存在的神圣罗马帝国,与罗马帝国并无太大关系。神圣罗马帝国实际上是由法兰克人建立的,尽管其名称中带有罗马,但它既不神圣,也不是罗马,更与真正的帝国性质相去甚远。神圣罗马帝国更多的是一种文化和宗教上的延续,而不是政治和军事上的延续。由此可见,罗马的影响力主要体现在文化和宗教层面,而非政治和军事上的统治延续。 与神圣罗马帝国毫无关联的,反倒是极远的俄罗斯,它和罗马帝国有着某些间接的联系。俄罗斯皇族与罗马皇族之间曾有过联姻(虽然至今无法考证是否纯正),而且俄罗斯曾经拿回一个古董十字架,这种象征性的行为使得俄罗斯的宗教成为东正教,某种程度上,它继承了罗马东部基督教的传统。尽管如此,俄罗斯的野蛮气质常常让人难以将它与高贵的罗马联系在一起,这种矛盾在历史长河中一直存在。 再谈到美国与罗马的关系。有人将美国与古罗马做比较,认为美国是当代的罗马。然而,这种比较并不成立。美国的崛起固然快速且强大,但从政治结构、文化底蕴到帝国性质上,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美国和罗马唯一相似之处,可能仅仅是它们都在盛世时期采取了强硬的外交策略,打谁就打谁这样的做法。但这并不能说明美国与罗马在历史上有直接的继承关系。罗马的故事已经成为历史的一部分,但它的精神和文化依然深刻影响着我们今天的世界。在我们理解罗马帝国时,必须走出这些常见的误区,才能更准确地还原它的真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