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块石头,成了中日之间的“硬核话题”,没错,说的就是那块被日本藏在皇宫深处、重达9.5吨的唐代碑刻——“唐鸿胪井碑”。
这事看起来像是文物追索,但背后却远远不止这么简单,这块碑,不仅是唐代留下的历史遗产,更是东北归属我国的最早官方记载。
更重要的是,这块碑是日本当年战争掠夺的物品,今天我们追索它,是一次有依据、有力度、有准备的法律行动。
如果你以前没听过“唐鸿胪井碑”,不奇怪,它不是青铜器,也不是玉雕,更不是宫廷重宝,就是一块老石头,但它的重要性,足以让一个国家“动真格”。
这块碑立于公元714年,记载的是唐朝册封靺鞨首领大祚荣为“渤海郡王”的事,这是中原王朝对东北地区行使政治主权的最早官方记录。
它不是简单的文物,是一块写满主权的“铁证”。
1908年,日本在打完日俄战争后接管旅顺地区,发现了这块碑,当时的日军直接用军舰把它运回东京,献给明治天皇,塞进皇宫里不再示人。
一百多年过去了,我们只能从老照片和只言片语中窥见它的模样,可现在不一样了,我国明确提出了归还要求,并且亮出了法律底牌。
如果日本还想“装聋作哑”,那接下来将启动包括国际仲裁在内的法律程序,依的是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物公约》和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文物归还公约》的条款。
图源:红星新闻
这不是温和式的“请你归还”,这是有备而来的“依法追责”。
就在发出照会前,我国刚出版了《唐鸿胪井碑档案文献总汇》,整整三大卷,内容涵盖了从唐代史料到日军掠夺记录、韩国学术研究、朝鲜王朝使节日记,甚至还有三维扫描复原图。
证据链完整到什么程度?连日本右翼都不敢说这是“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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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日本官方并没有作出明确回应,但坊间的“招数”已经开始摆上台面。
第一种说法是“皇室私产”,意思是这块碑属于天皇个人,不归政府管,这听起来像是“法律漏洞”,但其实压根站不住脚。
日本的宫内厅虽然名义上是服务皇室,但财政、人事全是政府控制,说白了,它就是个国家部门,藏在皇宫里就能规避责任?国际社会可不吃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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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说法是“年代久远,不好追责”,但问题来了,国际法早就明确,战争掠夺的文化财产不受时间限制。
1995年公约写得清清楚楚,只要能证明是非法获取,哪怕一百年过去,原属国都有权利要回来。
更有意思的是,日本国内其实也有不少理智声音,一些历史学者就指出,保留这种战争掠夺品,不仅是对历史的不尊重,也不利于日本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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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国的态度很明确,不再“客客气气”地等你什么时候良心发现,而是摆出证据、亮出法律,有理有据地拿回来。
唐鸿胪井碑这件事,其实只是个开始,就在这起案件背后,还有一份“18件文物清单”悄然浮出水面。
这些文物,几乎全都记录了被掠夺的时间点、涉事部队、流转路径,比如:商代晚期的“亚醜方鼎”,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时被德国军官抢走,后来转到了日本藏家手里;
宋代摹本《五牛图》,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从沈阳故宫失踪;明代郑和使用的航海罗盘残片,1945年被驻大连日军带回等。
这些不是泛泛的“流失文物”,而是每一件都能追溯到具体时间、具体行为的“有案在卷”的案件。
这背后的信号非常明确:我国的文物追索进入了“精准打击”阶段,不再讲情怀,而是讲证据;不再喊口号,而是讲法律;不再泛泛而谈“文化遗产”,而是点名道姓追责。
而且,这次追索的节奏非常严谨——先是档案资料出版,再是外交照会发出,最后才是国际公约准备启动,这不是情绪上的“呼吁”,是战略上的“布局”。
有人会说,为了一块古碑,值得国家这么兴师动众吗?答案是,不仅值得,而且必要。
文物从来不是“破铜烂铁”,而是民族记忆的载体、历史叙事的根基。
那一块写着“大唐敕命”的石碑,不仅关系到一段历史,更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尊严,过去,我们在文物追索上,确实走得比较温和,希望对方“觉悟高一点”“主动归还”。
但现实告诉我们:没有法律的支持,没有证据的铺垫,没有国家的底气,再多的“道德呼吁”也只是空喊。
今天的我国,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我们有能力,也有信心把属于我们的东西,一件件要回来。
这次要的,不是一块碑,而是一个态度,我们不是来“商量”的,我们是“依法讨回”。
文物追索,不是一次行动,而是一场长期的较量,这块碑背后,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文化自信的崛起,是法律武器的应用。
它不仅仅是“带回家”,而是让全世界看到,我们对历史有记忆,对文化有尊重,对未来有担当。
日本是否归还,不只是道义问题,更是法律问题,问题是,他们准备好面对法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