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穷死,别娶生妻”是古老俗语,各地方言有不同版本,常见说法如“宁娶寡妇,不娶生妻”,关键字“生妻”体现社会对某类妇女身份的贬低,它并非普通妻子,而是有特殊意义,那它究竟指哪类女人?
“生妻”最早出现于西汉,提出者是汉武帝时期将领李陵。李陵出征匈奴战败投降,汉武帝怒而“夷三族”。不久后,汉朝大使苏武在匈奴遇到李陵,写信劝其归降汉朝。李陵矛盾之下写《答苏武书》,提到“老母终堂,生妻去帷”,即母亲去世,年轻妻子改嫁。可见最初“生妻”仅指年轻妻子,无贬义。
但后来“生妻”含义演变,最初指“丈夫还活着的妻子”,后指被丈夫休弃的女性,即“离婚的女人”,这是社会文化特殊现象。
在古代,受儒家思想影响,女人被休弃无论是否有错,都被视为社会耻辱,损害名誉地位,拖累家族。古代男子休妻并非易事,需合法理由,常见是妻子犯“七出之罪”,即无子、淫佚、不孝敬公婆、口舌争吵、盗窃、妒忌、得重病。这些条款限定女性行为,违反丈夫可离婚。其中“无子”因古代农业社会对人口和劳动力的需求,以及“恶疾”因古人封建偏见,这两条尤为严苛不公,且不孕问题男性责任常被忽视。
古代社会结构、婚姻法则和性别观念使“生妻”成为女性不幸标签,女性命运由父、夫、子决定,自主权有限,社会地位低。
随着历史进步和社会观念变革,古代极端不平等婚姻法则和性别压迫逐渐消失,“生妻”“七出”等名词更多成为历史研究内容,无现实意义。
站在现代视角,这些古代风俗虽严苛,但反映封建社会背景和文化氛围,揭示当时社会对道德规范、婚姻关系和女性地位的重视,与现代社会观念差异大,却反映历史变迁中的社会价值观与文化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