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日报
在福建漫长的海岸线上,漳州月港(今属龙海区)是一个独特而耀眼的历史坐标。与宋元时期即被纳入国家体系、声名显赫的泉州港不同,月港的辉煌集中于明代中后期。它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天然良港,却因势而起,从一个民间“贩海”的聚集地,演变为隆庆年间“开海”后大明王朝唯一合法的海上贸易口岸。
月港的兴衰史,不仅是一部地方经济史,更折射出明代海洋政策在中央意志与地方实践之间的巨大张力。其从“非法”到“合法”的历程,生动展现了福建海洋文明强大的内生动力和应变能力,为我们理解明代海洋史提供了一个极具代表性的“福建样本”。
明太祖朱元璋立国后,基于巩固海防、防御倭寇和强化中央集权的考虑,确立了“片板不许下海”的严厉海禁政策,构建起以“朝贡贸易”为核心的官方海洋体系。这一政策在明初特定历史条件下有其合理性,但从根本上忽视了东南沿海,特别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福建人民“以海为田”的生存现实。
福建地狭人稠,耕地有限,沿海居民世代依海为生,渔业和海上贸易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生计来源。海禁政策切断了他们的生存命脉,迫使沿海民众或冒死犯禁,或内迁失业,社会矛盾不断积聚。与此同时,官方控制的朝贡贸易体系僵化狭窄,根本无法满足16世纪以来随着地理大发现而急剧增长的国内外市场需求。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等手工业品在海外备受追捧,而来自日本、美洲的白银以及东南亚的香料等物产在中国亦拥有广阔市场。巨大的利益落差,催生了规模空前、禁而不绝的民间贸易。
月港正是在此背景下异军突起。它地处九龙江入海口,港道水浅,暗礁密布,大型官军舰船难以深入。这种“易守难攻”的地形,使月港在官方海禁的高压环境下,反而获得了相对安全的生长空间。至正德、嘉靖年间,月港已从一个小渔村发展为“方物之珍,家贮户峙”的繁华市镇,享有“小苏杭”的美誉。
这一时期月港贸易的主角,已不再是零星散商,而是拥有雄厚资本、庞大船队和自卫武装力量的贸易组织。著名代表人物如嘉靖年间的洪迪珍(绰号“洪老”)、徐惟学等,以月港及周边的浯屿、梅岭等为基地,打造巨舰,“每岁招揽沿海居民,收买货物……远近赖以生存者数以千计”。他们的贸易网络远及东南亚的吕宋(菲律宾)、苏禄、爪哇、旧港(今巨港),甚至通过葡萄牙人等中介,间接与日本及欧洲进行贸易。
此时的月港贸易,虽被朝廷视为非法的“贩海”并常被污名化,实质上却是当时最具活力的民间海洋经济形态。明朝虽屡派大员如朱纨等进行严厉镇压,推行“保甲连坐”、封锁海口,但结果却是“越禁越生”“市禁则商转为寇”,陷入“剿之不胜剿,抚之不能抚”的治理困境。这种自下而上的强大驱动力,最终成为迫使朝廷反思并调整其海洋政策的关键因素。
长达近200年的海禁,至隆庆元年(1567年),明穆宗在福建巡抚涂泽民等人的反复奏请下,审时度势,批准在月港部分开放海禁,史称“隆庆开关”。这一决策标志着明代海洋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月港由此从一个非法的贸易中心转型为朝廷特许的合法贸易口岸,开启了其作为“天子之南库”的辉煌一页。
月港从“非法”到“合法”的转变,是一种典型的“有限开放”,体现了明朝统治者矛盾的心态。其“有限性”体现在:一是开放对象的单向性,主要允许中国商船出海,仍限制外商来华直接交易,试图将对外贸易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二是口岸的唯一性,帝国漫长海岸线上仅开放月港一处“准贩东西二洋”,使其成为官方严密监控下的唯一出口。三是贸易范围的限定性,对出口货物(如严禁硝磺、铁器等)和前往地区(明确禁止日本)有严格规定,商船需领取“船引”注明目的地、货物、人员等信息,以便管理稽查。
然而,即便是戴着镣铐的开放,也释放出巨大的制度活力。明朝为有效管理月港贸易,特设海澄县,并创设“督饷馆”(后改称“海防馆”),建立了一套全新的管理机制“饷税制”,一改传统的朝贡贸易体系,转而向出海商船征收关税,包括“水饷”(按船只大小征收)、“陆饷”(按货物价值征收)和“加增饷”(对前往吕宋等地的商船的特列征税)。这一相对规范的税收体系,堪称中国古代海关制度的雏形,标志着国家开始尝试以经济手段和法制化的税收方式,而非单纯的军事行政禁令来管理和从蓬勃的海洋贸易中获利。
月港的开放,迅速将民间汹涌的海洋力量纳入国家管理的轨道。合法的“月港商人”取代了非法的“海寇”,他们申领“船引”,依法纳税,形成通往东西洋的稳定贸易航线。据《东西洋考》等文献记载,极盛时期,每年从月港出发的商船数以百计,贸易网络遍及47个国家和地区。大量美洲和日本白银通过月港这一“白银漏斗”源源不断流入中国,不仅满足了当时国内对白银货币的渴求,极大地推动了晚明“一条鞭法”的税制改革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更深层次地影响了明清中国的财政结构和社会变迁。月港的兴盛,是福建地方智慧与中央政策互动成功的典范,以一种务实的方式,为王朝找到了一条在维护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海洋利益的路径,并意外地使中国深度融入了早期全球经济体系。
月港的鼎盛期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然而,其衰落的内外因素早已埋下。从内部因素看,月港“其形如月,潮至则舟楫鳞凑,潮退则沙泥环抱”的地理特性,决定了它并非深水良港。随着贸易量的持续增长和船舶大型化的趋势,其航道浅窄、泊位不足的局限性日益凸显,大型帆船需候潮进出,效率低下且风险增加。
更关键的是,明廷对海洋贸易的根本态度始终是防范和抑制大于鼓励与发展。月港的开放更多是一种“因地制宜”的权宜之计和财政敛财手段,而非国家战略的根本转向。一旦内外局势紧张,朝中保守势力便会重提海禁,导致政策反复无常,严重影响了贸易的稳定预期和商人的长期投资信心。万历末年,明廷再次收紧海禁,月港贸易已显颓势。
从外部环境看,17世纪以降,全球贸易格局发生剧烈变革。欧洲殖民者尤其是“海上马车夫”荷兰人,凭借其强大的海军力量和全球贸易网络,强势进入东亚海域,争夺贸易主导权,海上竞争空前激烈。同时,月港附近真正的深水良港——厦门港,因其优越的军事防御位置和天然深水条件,开始受到官方(包括后来的郑成功势力)的高度重视并迅速崛起。明郑集团以厦门、金门为基地,建立起强大的海军和贸易网络,实际掌控了东南沿海的贸易主导权,月港的地位被迅速边缘化。清初为对付郑成功而实行的更为残酷的“迁界禁海”政策,给予了月港最后一击。曾经“帆樯如栉、商贾云集”的月港,最终在历史的浪潮中回归沉寂,其外贸中心的地位彻底被厦门所取代。
月港的衰亡,深刻揭示了明代海洋政策的根本局限性:尽管有月港这样成功的局部实践,但王朝统治阶层始终未能从战略高度将海洋贸易视为推动国家发展的积极、可持续力量,而仅将其视作维稳和补充财政的权宜工具。其海洋政策的核心是“防”与“管”,而非“拓”与“兴”。月港的勃兴,虽是一次宝贵的地方实践,但终因缺乏顶层设计的支持和国家战略的牵引,犹如昙花一现,未能引导中国抓住大航海时代的机遇,走向彻底的海洋强国之路。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乡村振兴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