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厘清一个常见的误解:
“清朝之所以挨骂,是因为遭遇了列强的降维打击”。
这句话被很多人理解为,清朝的悲剧是时代的悲剧,面对工业革命武装起来的西方列强,农业文明的清朝就像是手持长矛的土著面对机关枪,输了是非战之罪,显得格外屈辱也是情有可原。
但事实上,这种理解是错的。
不是说“落后就要挨打”这个道理是错的,而是说“列强”这个概念,在晚清那个奇幻的年代,门槛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低得多。
借着这个由头,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正是清朝挨骂的真正逻辑——
如果你要问这有什么意义,那么不管是清朝还是列强,对于如今确实都已成云烟。
但是,通过对这段历史的复盘,我们却可以理解一个政权在面对危机时,其统治逻辑与应对能力的下限究竟在哪里。
这是不是就有现实意义了?
在我们近代史上,清朝的确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强敌。但问题是,打败清朝的,真的都是我们印象中的那些“列强”吗?
首先要来解释这个问题:
在晚清的语境里,到底谁是“列强”?
我们熟知的英法美德俄自然在列。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名字,可能会让你感到陌生甚至荒诞。
1856年,大清和尼泊尔签订了《藏尼条约》。没错,就是那个夹在我们和印度之间的小国尼泊尔。
在这个条约里,尼泊尔获得了治外法权和通商特权,甚至清廷还要每年给它发“岁币”。
接着往下看。
1874年,大清和秘鲁签订了《通商条约》。秘鲁获得了治外法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
1881年,大清和巴西签订条约,巴西取得了治外法权。
1898年,大清和刚果签订《天津专章》,刚果获得了包括治外法权在内的全部列强在华特权。
1899年,墨西哥也来了,同样拿走了治外法权。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如果说英国、法国是全副武装的“泰森”,大清打不过还情有可原。
那么尼泊尔、秘鲁、刚果这些国家,在当时的世界版图上,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是“降维打击”的高等文明吧?
刚果是特么哪根葱?
当一个政权连刚果和尼泊尔都能骑在头上拉屎的时候,你很难再用“敌人太强”来为它辩护。
这就好比一个学生考了倒数第一,回家哭诉说是题目太难,结果家长一查,发现连隔壁那个大字不识的二傻子考得都比他好。
所以,无论后人为清朝寻找多少“外部环境恶劣”的理由,你都可以准确地意识到,这个政权本身,已经烂到了骨子里。
而除此之外,还有横向对比的战绩,这也是清朝被骂的重要原因——在这个层面,我们最起码可以看两个参照系:
首先是非洲的土著。
我们总觉得清军拿着大刀长矛打不过洋枪洋炮。
但在1879年的伊散德尔瓦纳战役中,非洲的祖鲁人,拿着比清军还原始的盾牌和长矛,愣是成建制地歼灭了英军一千多人。
祖鲁人能做到的事,坐拥亿万臣民的大清做不到?
其次是日本。
在这个问题上,清朝创造了一个尴尬的历史记录。
在清朝之前,从汉唐到明朝,中原王朝在面对日本时,虽然偶有摩擦,但从未在正式的国战中输给过日本。
1597年的蔚山之战,明军斩杀倭寇近两万;甚至在1937年的淞沪会战,国军在极度劣势下也能给予日军重创。
唯独大清,在甲午战争中,输给了一个刚刚明治维新没几年、底子比自己还薄的日本。
要知道,日本在当时可算不上什么老牌列强,它只是一个刚刚从农业国转型的“暴发户”。
大清不仅输了,还赔了两亿两白银,割让了湾湾。
这是上下五千年来,中原王朝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输给日本并割地赔款。
这一条,就足够让它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再过一千年也甩不掉。
而如果以上只是用战绩来做逻辑推演,那么清朝还有基于统治逻辑的第三层问题:
续命与苟活。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可能聊过,一个政权的合法性往往来源于它保护子民的能力。
但晚清的逻辑恰恰相反:
它是在用子民的血肉,来换取洋人的支持,从而保住自己的皇位。
这才是最让人齿冷的地方。
有人说,如果没有列强,清朝会不会好一点?
答案可能恰恰相反。
如果没有列强插手,早在太平天国时期,这个腐朽的王朝就该寿终正寝了。
是洋人的“洋枪队”和借款,给大清续了命。
晚清的最后几十年,就像是一个僵尸和一群吸血鬼的故事。
列强就是那群吸血鬼,他们发现直接灭了我们成本太高,不如留着这个听话的“僵尸”朝廷,通过它来吸食这片土地的血液。
而大清为了苟活,也乐得当这个“代理人”。
所以我们看到,面对外敌唯唯诺诺的清军,在镇压太平天国、捻军时却是重拳出击。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当时会有“量华夏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这样无耻的宣言。
看过这几个方面的论据以后,你是不是也觉得“列强太强”这个理由站不住脚?
事实上,清朝被骂,从来不是因为它输了。
胜败乃兵家常事。
明朝末年也输,崇祯皇帝也上吊,但很少有人会用“屈辱”来形容崇祯。
因为明朝直到最后一刻,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没有签过任何一张出卖主权的卖身契。
反观大清,从尼泊尔到刚果,凡是能排得上号的国家,几乎都从它身上撕下了一块肉。
这种“来者不拒”的屈辱感,才是它被后世唾弃的根源。
当然,我们现在回过头来看,清朝的灭亡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它不仅是在开历史的倒车,更是在全球工业化的浪潮中,选择了一条最反动的道路:
防汉甚于防洋,保皇权甚于保国权。
当一个政权把“防备自己人”放在第一位,把“讨好外人”放在第二位,而把“国家利益”抛在脑后的时候,它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上帝没有制造一种绝对完美的受害者,清朝的悲剧,既有“列强太强”的客观因素,但更大程度上,其实还是它自己选择了自我毁灭。
最后再说回那些条约。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这些丧权辱国的条约签订后,大清的官员们有时候还挺高兴。
比如二鸦战争后,虽然圆明园被烧了,但在签订《北京条约》后,恭亲王奕訢却觉得英法“志在通商,并无他图”,甚至觉得只要待以优礼,洋人就会“渐形驯顺”。
曾国藩也说,洋人不毁宗庙社稷,还帮着剿灭太平天国,这是“有德于我”。
你看,在他们的认知里,只要爱新觉罗家的皇位还在,割点地、赔点钱、给刚果人一点特权,那都不叫事。
很多时候,那些看起来屈辱至极的历史瞬间,在当事人的眼里,不过是一场保住了荣华富贵的“成功外交”。
古今皆然。
番外
我们的说书时间
在正文中,我们一直都在说清朝签了多少不平等条约,但实际上,这种操作在当时的大清看来,可能还有另一种解读:
花钱买平安。
就像汉武帝时期桑弘羊敛财一样,大清的统治者们也把“量华夏之物力”当成了一种施政手段。
只是汉武帝敛财是为了打匈奴,而大清敛财是为了赔款。
这就好比你家邻居每天来打你一顿,你不仅不还手,还每天准备好医药费,甚至还问邻居:
“大哥,您看这力道还满意吗?不满意我再加点钱?”
久而久之,连路过的乞丐(比如刚果、尼泊尔)看到了,也会忍不住想:这傻子钱多,我也去踹两脚试试?
于是,就有了我们前面看到的那些荒诞的条约。
当然,如果你真想学大清这种“忍辱负重”,也还是得注意,不是说你想学就能学得像的。
毕竟,能把一手“虽然落后但体量巨大”的好牌,打成“谁路过都能踩一脚”的烂局,这本身也是一种极其罕见的天赋。
一般人,还真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