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在黄初元年(220年)和刘备在章武元年(221年)先后称帝,北方和西南的政权都已建立。面对这种情况,孙权面临着一个难题:他应该选择归顺魏国或蜀汉,还是自己建立政权呢?这不仅是个人的选择,更是时代赋予孙权的重要历史决策。曹魏政权通过儒家的让贤之道实现了汉魏政权的和平过渡,成为中原的统治者;而蜀汉政权的刘备则通过自身的皇室血统,自认为是汉朝的继承者。无论是代汉还是继汉,这两种政权都有正当性,因此孙权的选择将深刻影响未来的历史走向。
孙吴政权的建立,有其独特的法统背景和发展过程。一个政权的建立离不开正当性,也就是所谓的法统,这指的是一个政权合法性的来源。蜀汉和魏国的法统依据很明确,蜀汉以刘备为汉朝继承者,魏国则通过儒家让贤的方式合法化其统治。那孙吴政权的法统依据是什么呢?我们可以从几个阶段来分析。 首先,孙坚去世后,孙策继续听从袁术的指挥,直到兴平二年(195年)渡江进攻,几年后与袁术断绝关系,张皋撰写《为孙会稽责袁术僭号书》对袁术进行批判。这个时期,孙策所在的孙氏集团从一个非法的军事组织,转变成了正式的汉政权的一部分。孙策平定江东六郡,成为汉朝的功臣,并多次向汉朝进贡。在此期间,孙策被任命为讨逆将军、会稽太守,爵位为吴侯。孙权继承了父兄事业,担任过多种军事职务,逐步扩展了自己的权力基础。 接着,孙权向魏国称藩,正式成为魏属的王国,标志着孙吴政权的第二次质变。孙权在建安二十五年(220年)称吴王,并在次年向魏称臣,成为魏国的藩属,虽然在形式上脱离了魏国,但依然保留王国的体制,并未完全融入魏国。吴国一直保持独立,继续掌控江东地区,尽管脱魏后的法理依据有所不足,但《三国志》中多次提到吴王孙权,证明了这一点。 根据《建康实录》中的记载,许嵩对孙吴与魏国的关系做了更为特殊的处理,他延续了建安年号至223年,并且将孙权登基为吴王的过程叙述为群臣劝进,而非魏国的授封。这可能反映了许嵩希望强调吴国在历史中的正统地位,而不是魏国的直接控制。这一修改可能有意宣扬孙吴的合法性与西晋政权的联系。 在第三阶段,孙权在黄龙元年(229年)自立为皇,正式从吴王转为帝王,标志着吴国从一个独立的王国转变为一个帝国。这是孙吴政权的第三次质变,它确立了江东地区的政治霸权,并将自己的政权转化为一个统一的帝国体制。 关于皇权的合法性,孙权的自我宣扬依赖于当时广为流传的五德终始理论,它起源于先秦,成型于汉代,是用于解释王朝更替的理论。曹魏通过五德的更替解释其合法性,蜀汉以恢复汉室为名义,而孙权则面临如何结合这一理论的问题。虽然他以黄武、黄龙为年号,似乎自认是土德之君,但他很难按照五德相生的次序来解释吴国与汉朝的关系。孙权甚至通过符瑞和符瑞年号来宣扬自己的正统性,表明自己继承了汉朝的政治传统。 此外,孙权在即位时发布的《告天文书》也起到了宣扬皇权合法性的作用。这篇文书中,孙权否定了曹魏禅让的皇权继承方式,并强调自己作为汉臣驱除群雄的功劳,进而宣告了天命已经转移到吴国。通过这样的方式,孙权不仅巩固了自己的皇帝地位,还为其政权的合法性提供了理论依据。总之,经过多年的筹备和艰难的政治酝酿,孙权终于在黄龙元年(229年)登基称帝。孙氏政权的变迁反映了东汉政治的分裂,同时也标志着江东政权在集体智慧的推动下,成功建立了属于自己的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