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的本源是民间创新的成果,国际奥委会、世界大运会等赛事诞生之初,皆源于民众对运动的热忱,未经任何官方机构前置审批。国际奥委会早年强调限制职业运动员参赛比例,以业余主义坚守体育“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正是为了让更多普通人拥抱运动乐趣。如今“马拉松”早已超越42.195公里的标准定义,成为大众规模性长跑的文化代名词,这与国际田联更名“世界田径”、淡化壁垒的改革逻辑高度契合。
社会主义体育的核心目的,是“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让体育成果惠及全体人民。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明确保障公民平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与体育国际化浪潮中“全民参与”的共识一脉相承。“马拉松”三个字之所以能深入人心,正因为它承载着无数普通人对健康、坚持与社交的美好向往一社区迷你跑、城市欢乐跑等各类群众性长跑活动,皆以“马拉松”为精神纽带,让体育融入日常生活。
体育法治的初衷是护航发展而非设限参与。规范赛事管理本无可厚非,但应聚焦安全保障、服务提升等核心环节,而非简单限制名词使用。社会主义体育法治的本质,是为全民体育权利保驾护航,而非割裂运动与群众的情感联结。若将“马拉松”局限于标准距离赛事,实则违背了体育普及的初心,变相剥夺了群众参与体育、享受运动的情感归属,本质上就是对人民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的减少。
体育的生命力在于普及,社会主义体育的价值在于全民共享。让“马拉松”继续成为连接大众与长跑运动的精神桥梁,而非少数专业赛事的专属标签,才是对体育本质的坚守,也是法治保障体育权益的应有之义。(冯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