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宋太祖登基以来,为避免重蹈五代藩镇割据的覆辙,他采取了收缴兵权、削弱地方实权和掌控财政等措施,把皇权集中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宋代,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基本被消除了。
不过,制度上为了让各方势力互相制衡,也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机构之间相互牵制,导致行政效率低下。北宋的官僚体系越来越臃肿,就像煮汤时“盐多加水,水多再放盐”,陷入恶性循环。到神宗时期,冗官、冗兵和冗费的情况已相当严重,以至于“有的文书拖延五六年都没裁决”。因此,才有了王安石的熙宁变法和神宗亲自主导的元丰改制。本文重点在后者。 元丰改制的主要内容 元丰改制主要有两点: 1. 改革官阶制度; 2. 恢复三省六部制。 在此过程中,外制官(如知制诰、直舍人院等)因其上级机构与三省重叠而被撤销,职能也随之调整。 两制官制度源于唐代,是皇权与相权斗争妥协的产物。唐代早期,中书舍人因掌握“草诏出令权”而权力极大。但他们隶属外朝,容易受宰相制约,不利于皇权。因此皇帝逐渐将部分权力交给身边的翰林学士。这样便形成了“双轨制”: - 翰林学士起草以皇帝名义颁布的“内制”; - 中书舍人起草以政府名义发布的“外制”。 虽然两制官品级不高,但因接近皇帝,往往能左右决策,甚至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经过唐末和五代的发展,这一制度在北宋前期达到顶峰。 外制官的地位变化 唐宋以来,皇帝为了削弱相权,不断分割中书舍人的权力,使外制官地位逐渐下降。而翰林学士则因与皇帝关系紧密而地位提升。 到北宋时,外制官已退化为单纯的“写任免文书”的角色,缺乏实权。然而他们并不甘心。北宋的外制官通过“缴还词头”(驳回人事任命书)的方式,对人事任免提出意见。这种做法在仁宗时期得到承认,逐渐演变为人事封驳权。 苏颂在熙宁年间更是将这一权力发挥到极致。面对王安石和神宗任命李定,他和同僚连续五次退回文书,虽然最终失败,还被罢免,但这表明外制官的地位有所提升。 元丰改制后的新格局 改制后,外制官正式归入中书省,称为中书舍人,负责起草制词并享有人事封驳权。这种权力首次被制度化。 与此同时,宋神宗并未废除枢密院,导致改革后的体系成为“三省加枢密院”,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三省六部”。其运行流程是: - 中书省起草政令; - 门下省审核、封驳; - 尚书省负责执行。 但在实际操作中,因“画黄”“录黄”制度的存在,中书舍人往往直接把握诏令颁行,权力进一步加强。正如王岩叟所言:“凡国之政令,无一不预。” 改制的效果与影响 总体来看,外制官在北宋经历了由衰落到复兴的过程。元丰改制后,他们的职权扩展,地位明显提升,不亚于中唐时期。相对而言,翰林学士的地位则下降。 神宗推行改制的目的在于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财政开支。从结果上看,确实收到了成效。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熙宁八年每月官俸支出约三万贯,而元丰五年后降至一万余贯,节省开支极大。 此外,元丰改制还整顿了长期混乱的官制,对两宋后期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既提高了效率,又减少了财政负担。但另一方面,也使一些部门因人手减少而权力被动扩大,这在客观上加强了相权。这显然并非神宗本意,却是改革必然的副作用。 结语两制官在唐宋时期一直扮演着调和皇权与相权的角色。元丰改制后,他们的职能发生变化,但依旧没有撼动皇权日益集中的趋势。外制官虽在一度获得较高地位,但其后走向衰落也是历史必然。 宋神宗试图以《唐六典》为蓝本重建官制,但历史条件已不同。他的改革虽成功缓解了财政危机,却也无意中强化了相权。可以说,元丰改制既是北宋一次较为成功的制度改革,也是一面镜子,映照出皇权与相权此消彼长的复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