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皇宫侍卫的选拔制度经历了一个明显的演变过程。最初,朝廷会从军队中挑选精锐士兵入宫护卫皇帝,当军中人才不足时,还会从民间选拔良家子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锦衣卫中逐渐形成了父死子继和官员子弟荫补的潜规则。到了明朝中后期,大内侍卫几乎清一色都是官员子弟。
清朝建立后,侍卫制度虽然名义上向更多人开放,但仍严格限制在上三旗范围内。直到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宗室子弟才被允许担任侍卫。因此在整个清朝,侍卫一职始终由皇帝最信任的亲近人员担任,所谓侍卫可能被收买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值得注意的是,担任侍卫并非终身职位,而是许多人仕途的起点。这个职位能让年轻官员更容易获得皇帝的关注和赏识。清朝官员分为九品十八级,其中一等侍卫就是正三品的高官。按照宫廷惯例,侍卫外放任职时至少会官升一级。比如一等侍卫外放可直接出任二品大员,即便是最低等的蓝翎侍卫(六品)外放也能担任从五品要职。因此,侍卫们都会抓住机会在皇帝面前展现才能。
侍卫的晋升路径主要有两种:一是改任,即从武职转为文职,这类官员往往能进入政治核心;二是升迁,即继续在武职系统发展,比如调任绿营担任二品副将等职。
从多个方面来看,清朝的侍卫几乎不可能被收买。首先,收买者必须比侍卫本身更显贵,而所有侍卫都出身旗人世家,平民根本无缘此职;其次,收买者开出的条件必须优于侍卫本身的仕途前景,这几乎不可能实现。
在安全防范方面,清朝沿袭历代传统,规定所有近卫必须与皇帝保持十步距离,非有令不得近前。侍卫虽可佩刀上朝,但自唐朝起就有严格规定:非奉旨不得拔刀,违者处绞刑;其他侍卫若见同僚违规拔刀而不立即制止,将流放三千里。因此,一旦有侍卫图谋不轨,在其接近皇帝前就会被其他侍卫制服。
实际上,侍卫制度更多是皇帝笼络臣子的手段。通过任命官员子弟为侍卫,既给了他们晋升的捷径,也加强了皇帝与臣子之间的联系。这种制度设计既确保了皇宫安全,又巩固了皇权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