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高与李斯,乃秦朝建立后之显赫政治人物。始皇崩逝后,二人更是合谋赐死长子扶苏,拥立幼子胡亥登基,并借此良机,铲除蒙氏一族势力,将整个秦帝国的权柄紧握于手。然则,一山难容二虎,当权力中枢仅余赵高与李斯时,二人之间的内斗便难以避免。最终,这场斗争以赵高的胜利告终,但赵高何以能击败李斯,实则令人费解。
或许有人会觉得诧异,赵高截断秦二世与李斯之联系,利用秦二世之信任,铲除李斯,岂非顺理成章之事?此看法虽不能说错,但却忽略了某些关键之处。首要之处便在于,李斯与赵高之资历实不可同日而语。李斯自始皇未统一六国时,便已是始皇之心腹;吕不韦退位后,李斯更是跃升为秦帝国之相国,位高权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赵高,仅为一宦官,无论从权力还是威望上论,似乎都无法与李斯相提并论。因此,人们不禁要问:大丞相何以会被小宦官所击败?
历史的误传,使人们放大了李斯之“大”,缩小了赵高之“小”,更忽视了权力斗争之基础——政治势力这一问题。李斯之所以非赵高之敌手,细究起来,实有三大原因:
一者,从职位上看,李斯之丞相,实不比赵高之郎中令有实权。李斯官居左丞相,赵高则为中车府令兼郎中令。虽从职务高低看,李斯似为赵高之顶头上司,然在秦法架构下,皇帝为唯一决策者,丞相与九卿皆为法律之执行人,故二人之权力实则半斤八两。
二者,从个人能力上看,赵高左右皇权之条件与能力,远非李斯可比。赵高之工作性质决定了他具备左右皇帝决策之条件,且其个人能力极强,精通法律,书法造诣极高,又擅长权术,故能轻易玩弄秦二世于鼓掌之间。而李斯则既不具备接近皇权之条件,又无出色之政治手腕,个人的贪欲还被赵高牢牢撰在手中,故在权术斗争中不堪一击。
三者,从政治架构上看,法家体系下的秦朝,李斯并无撑腰之政治势力。秦朝以前,是王权与宗室势力之动态平衡;西汉以后,是皇权与士族集团之权力动态平衡。唯独秦朝,商鞅变法后,宗族被铲除,士族未成形,皇权成了唯一之政治势力。因此,秦朝之政治斗争实为朝臣之间以及朝臣与皇权之单打独斗。在此种政治结构下,李斯孤单无援,而赵高则能狐假虎威,代表皇权与李斯斗法,故李斯之失败实为必然。
赵高之所以能击败李斯,实则非偶然之事。在秦朝之政治架构下,赵高凭借其职位之便利、个人能力之强大以及政治手腕之高超,轻易地击败了孤单无援、不懂权术之李斯。而秦朝之政治结构缺陷也为赵高之胜利提供了有利条件。故此,赵高之击败李斯实为历史之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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