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长河征文#
因为于振甲誓死护堤,导致陈潢错过了炸堤泄洪的最佳时机,最终洪峰过境,淹了下游的三个省。
桃源县是保住了,可下游百姓死伤无数,数百万人流离失所,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
按理来说,于振甲作为罪魁祸首,死一百次都不够。可康熙在盛怒过后,并没有杀他,反而提拔了他,还赐给他尚方宝剑,让他统领三省救灾事宜。
闯了这么大的祸,不仅没有受到惩罚,还升官了,我总结了一下,原因有以下几点。
皇帝不能杀他
于振甲是百姓心中的好官,他会在下雨天去给百姓修房子;自己饿得头晕眼花,还把家里下蛋的母鸡借给百姓,让产妇可以吃上鸡蛋。
虽然他的初衷是为了沽名钓誉,给自己博一个好名声,但他确实给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如果杀了这样的官员,会让百姓寒心,对朝廷失去信任。
没有理由杀他
严格来说,黄河决堤并不是于振甲的错,靳辅作为河道总督才是主要责任人。
当初妇人之仁,没有杀于振甲,在请出王命旗牌,让于振甲屈服后,没有安排人跟进搬迁事宜,这才让他们有机会去而复返,最终酿成大祸。
于振甲作为一个县令,他的责任就是守护一方百姓。所以,他冒死护堤,跟百姓共进退,从律法上讲并没有做错。
何况,炸堤泄洪就一定能保住下游吗?毕竟这只是陈潢的设想,对于没有发生的事情,谁也无法保证结果如何。所以,阻止炸堤,也不能作为惩罚于振甲的理由。
活着,才是对他最狠的惩罚
于振甲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名声,他一心想当个圣人,每天晚上三省己身时,如果黑子比白子多,他就会惶恐不安。相对死亡,他更怕自己出错,怕名声受损。
杀人诛心,对于这样的人,让他活着,让他亲眼看看自己造下的孽,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余生活在悔恨之中,才是对他最狠的惩罚。
他骑着高头大马,敲锣打鼓喊百姓出来领粮,却发现村子里一个人都没有。
好不容易看到一个老伯,老伯告诉他,村里人都死了,包括前面的二十几个村子,人都死绝了,没有人了。
他揭开锅盖,看到老伯锅里煮的,能活命的“肉”,竟然是蛆!
他不死心,一个人继续往前走,挨家挨户喊人出来领粮,可回答他的,只有到处乱飞的乌鸦……
强烈的视觉冲击,终于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本想以死谢罪,想到还没赎罪,又不敢死。
所以,他每到一处,都会用自己的鲜血写奏报,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曾经犯下的过错,这对他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惩罚呢?
留着他还有大用处
于振甲以待罪之身进京,在南书房等候发落的时候,刚好索额图来面圣。
索额图说:“长江一带的天地会,有几个教门要叛乱,结果瘟疫一来,这帮人死得干干净净。”言语中满是幸灾乐祸。
康熙面色不悦,正要开口,却被于振甲抢先一步,义正言辞地说:“百姓叛乱,必是朝廷王道不行于天下!”正是这句话,让康熙看到了他的价值。
“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真是一身是胆啊!”这句话表面是训斥,实际上是夸赞。
当时官员结党营私,所有大臣几乎都是明珠索额图阵营的,皇帝没有可用之人。他需要培养自己的势力,需要有一批能真正为自己所用的人。
于振甲两袖清风、爱护百姓、不畏强权。本是待罪之身,却敢顶撞索相,敢退回皇帝赏赐的靴子!用他来对付那些贪官、权臣,最合适不过了。
让于振甲主持救灾,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考验,相当于现在的“魔鬼式训练”。
康熙认为,经过“训练”的于振甲,必定会脱胎换骨,彻底醒悟,可堪大用。
于是,康熙让他当了直隶按察使,上可弹劾官员风纪,下到平反民间冤案,而且以后的奏报可以不走流程,不经过上司,直达御前。
于振甲虽然迂腐、固执,但他本质上还是一个好官,用康熙的话说,这人用好了,是可以造福一方百姓的。
人尽其用,物尽其职。康熙,把这句话做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