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明太祖朱元璋在在位的31年间,先后展开了6次大规模的肃贪行动,杀掉贪官污吏15万人,其反贪决心之大、肃贪力度之强,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而随着肃贪行动的不断深入,杀掉的人越来越多,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科举考试补充的新进官员数量远远低于被处决的官员数量,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官员数量不断减少,官位空缺现象越来越严重,甚至还影响到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在这样的背景下,明太祖朱元璋为了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以他那天才般的创意,别开生面地出台了一项堪称奇葩的政策: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制度。
那么,什么事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呢?简单来说,就是某位官员因贪污被判了死罪,但由于国家官员不够用,在被处决之前,依然还要以戴罪之身到衙门正常上班处理公务,干完活之后,自己再去领死,真是活没干完,想死都没门!
戴死罪、徒流罪制度实行之后,很容易见到这样一幕奇观:某位罪犯被带上公堂受审,他会惊奇地发现,审判自己的官员竟然也是一名罪犯,脚戴镣铐,身边还有人密切监视,除了身上穿的官服之外,完全就是一副罪犯的打扮,坐在堂上,看似威风凛凛,实则狼狈不堪!如果运气好,没准将来二人还能够在刑场上相遇,手牵手,共赴黄泉!
戴死罪、徒流罪制度的出现,让罪犯去审罪犯,堪称千古奇观!这是朱元璋铁腕反腐,杀人过多背景下才产生的怪像。
客观来说,朱元璋反腐肃贪,总体上是好的,但他没有从深层次去深究导致贪污现象普遍的根源,进而从根本上去根治,而是简单粗暴地以“杀”来解决问题,效果实在有限。
事实上,一般来说,历朝历代,但凡开国之初,政治相对比较清明,官员相对比较清廉,而明朝却在洪武年间就出现如此大面积的贪污,固然是由于官员们不能安分守己、清正廉洁,但朱元璋的某些制度肯定也是出了问题,这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明朝官员工资待遇太低。
要知道,明朝官员工资待遇是历朝历代中最低的,如果单靠那点死工资过日子的话,仅仅就能勉强糊口而已,但大部分官员寒窗苦读十几、几十年,并不仅仅是为了糊口,他们除了要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政治抱负之外,享受生活也是他们的一大目标,毕竟海瑞终归是少数。因此,广大官员们为了保持相对体面的生活,往往铤而走险,费尽心思捞取各种外快,这才是导致明初贪污现象频发的主要原因,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朱元璋就是杀再多人也依然阻止不了官员们前腐后继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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