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众所周知,王弼(字辅嗣,三国时期经学家)是义理派易学的莫基人,其学扫除象数,阐释义理,肇启新一代学风,成为宋代义理治易的滥觞。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因封荆国公,故世人又称王荆公)作为北宋易学义理派的代表,其治易思想直接承于王弼。
古人的论述不仅道出了王弼、王安石二人在易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更揭示了他们在治易体例及易学思想上的紧密联系。
二王虽同在易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但由于熙宁变法的原因,古代学者们多对于王安石学术上的成就略有微词。
如黄宗羲在宋元学案》中仅以《公新学略》将王安石之学一笔带过,自然关于二人在学术关联上的系统研究尚不多见,文章以他们所著易学著作为线索略论一二。
«——【·取义说·】——»
朱伯昆先生曾说:“易学哲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通过对《周易》占筮体例的解释表达其哲学观点的,这是其他流派所没有的。”
从卦象和卦辞的分析解释来看,从《易传》时代以来就存在着取义和取象的分别。
毋庸置疑的是,王弼是魏晋时期义理派的代表人物“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
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PI#这是王弼经典的“蹄兔筌鱼”之论,以往的学者们往往根据他的这些陈述认为其解易只取义而将象数排除在外,但这种看法是片面的。
实际上,相对于汉易而言,王弼的主张是不否认卦象,他只是强调卦义当先。
象与义并非不能共存,而是有主次之分,根据事物的义而选择象,反对把卦象和某些事物进行固定的、机械不变的联系。
将王弼所反对的东西具体化,就是反对汉代易学家们的卦变、互体等,认为汉易学家的解易方法偏离《易》之本质。
如果借助工具能明圣人之意,就无需舍本逐末地执着于其他的东西。在王弼看来,每一卦每一爻背后都蕴含着义理,易象多端,过于关注象反而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能提出这样超越前人的解易方法,在当时可谓是一个伟大创举,这不仅加速了《周易》的玄学化,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样的治学方法广泛地为后世学者所吸收,王安石也不例外。尽管王安石在义理注易》中尚无如王《周易略例》这种系统理论的诞生,但也散见于其易学著作《易解》中。
王安石在治易体例上总体秉持了王弼的说法,不讲汉代的互体、气数等,直接深挖六二背后的道理。
王弼此处将《革》卦之理以象明之,兑水离火则必然不相生,所以要变革。
王安石又在此引申为“刚健”,水火之间必然有所悖,唯有更加强健者才能胜出。
此处可知王弼和王安石并非取义而全然不理象数,王安石易学著作中的《易泛论》《卦名解》是其学承于王弼取义而不废象的典型。
«——【·卦时说·】——»
“时"作为《周易》中一个重要的范畴,既是贯通天人的存在又是《周易》的精髓之处。
古人有十二叹卦歌颂易时之美,作为易学大师的王弼注易自然亦尚“时”,他的易“时”观散见于《周易略例·明卦适变通爻》《周易略例·明象》等文之中。
首先,王弼对《易》时思想进行了一般性的概括:“夫卦者,时也。爻者,适时之变者也。”
卦等同于时,他又进一步指出了卦时和卦内六爻之间的关系,即相互影响和制约“夫时有否泰,故用有行藏;卦有大小,故辞有险易。
一时之制,可反而用也;一时之吉,可反而凶也。” 一方面,爻辞由于自身的刚柔、阴阳、静躁的性质及所居之位与卦时无应等原因,所以又另有吉凶、悔吝、利害。
如王注《豫》六三爻曰:“居下体之极,处两卦之际,履非其位,承动豫之主。
另一方面,六爻于卦时内部的大环境之中运动,表现出局部的变化,大体上是遵时则顺、违时则凶的原则。
王注《《泰》卦初九:“初为类首,已举则从,若茅茹也。上顺而应不为违距,进皆得志,故以其类征吉。”
首先,王安石继承了王弼的卦时说,并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他对“时”的概念的高频使用和深入诠释。
据粗略统计,在王安石的易学著作中,“时”一共出现了四十余次对于“时”,王安石认为六十四卦分别代表着六十四种具体场景,蕴含着六十四种规律,而这些规律都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必然会经历的。
毋庸置疑,王安石的这种观点是对王弼卦“时”观点的延伸,但与王弼不同的是,王安石侧重“时”对于人生的启示,企图深挖周易》之中所蕴含的自然规律、社会哲理。
那么在这个条件之下的人、物都会受其支配,都在这个条件之下呈现着此消彼长的变化。
王安石注《易》明之:“不曰:'随之时’,而曰'随时’者,在泰则随泰之时,在否则随否之时也。”
可以说,他总结抽象而又晦涩难懂的哲学义理,是为了更好地总结人生规律,即“夫屯之时,可以有为,而非可舍之时也。
时欲有为,而从非其应,殆不如舍之愈也不舍而往,虽君子,不能无吝矣”。
六三初之为人,不懂适时地取舍一定会有所遗憾。又见《晋·初六》:“初六,以柔进君子也,度义以进退者也。
常人不见乎,则或急于进以求有为,或急于退以怼上之不知。”初六爻于位为初,遭受挫折还能守持正固,现实中大多数人不懂“宽以待时”的道理进退无度就导致了遗憾。
«——【·结语·】——»
总之不论是从治易体例还是治易思想来看,王安石都与王弼存在着学术上的脉承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和发展。
首先,从治易体例上而言,王安石将王弼所提倡的取义说继续应用于《周易》的注解之中,厘清六十四卦的卦象、爻辞、爻象之间的递进关系。
以侧重义理的阐释,用易中之理作为构建他的“明达体用”的思想的来源。
其次,关于重卦“时”说,王弼所重卦“时”是重于阐释其“统之有宗,会之有元”的玄学理论,王安石则沿用了这种体例而引申为对主体自身条件和环境时势的分析把握,同时更多地偏向于人事的应用。
最后,从治易思想而言,王安石承袭了王多元化注易的方法,融汇老庄玄学等学派于《易》的解释之中,取各家之所长以丰富易学思想的内涵。
信息来源:
[1]程颢,程颐. 程氏遗书: 卷十九 [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1.
[2]陈振孙. 直斋书录解题: 卷一 [M]. 上海: 上海古籍出 版社,2015 .
[3]朱伯昆. 易学哲学史: 第一册[M]. 北京: 昆仑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