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用“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来形容官场的腐败,李宝嘉的小说《官场现形记》更是将清末官场的丑陋揭露得淋漓尽致。其实,在清朝200多年的历史中,卖官搂钱不仅反映了官场腐败,也是消政府敛钱的一贯政策。当令人惊讶的是,买了官居然还会发放一份“捐官执照”,真的是骇人听闻,而这一情况确实发生在清朝道光年间,留下的证据皇帝们都想毁掉。
康熙和雍正时期,只能捐虚衔,不能做实官。而到了顺治年间,要买个官,捐银约七八千两,但还得考试,文理通顺的可以给个知县,不通顺的只能给个守备。到了清代后期,已经将捐官的收入列为朝廷的财政一项来源,虚衔之外还可以捐实官。捐什么官,要多少银子,都明订章程,明码标价。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台以下,都可按规定银两数捐得。具体的捐官操作由户部主管,捐得的银两也统一交户部国库。
上面这张“捐官执照”,纵59厘米,横49厘米,为纸质,石印,墨笔填写。执照印制的图形呈六角形,边饰花卉图案。执照的所有者是安徽安庆府怀宁县人段忠位。执照中记录了段忠位的体貌特征,他身材中等,面白有须,年龄为44岁。这是身份的证明,以防止假冒。执照上还记录了段忠位的家庭情况,“曾祖巨川,祖香谷,父晴昉”,上三代身家清白,没有从事过娼、优、隶、卒等这些低下的、不符合选官条件的职业。
根据执照提供的信息,段忠位“捐监生银一百八两,加捐布政司职衔,银三百两”。“捐监”就是花钱向清政府买“监生”学历。“监生”地位要高于举人和秀才,它是“国子监的学生”的简称。从这份执照可见,清朝捐一监生的费用是108两白银。不过到了咸丰年间,因为鸦片战争大量白银外流,国库空虚,为调动广大绅商捐官的积极性,捐一个监生的费用标准由之前的108两已经减少到88两。
清朝大量的捐纳是捐监生,但“监生”只是出身而不是官职,虽然监生经过定程序也有当官的资格,但是时间长,机会也少。段忠位既没有高官保举,又不是旗人,如果以秀才身份捐官的话,就只能授给从九品或不入流的官。因此,他在缴纳了108两银子之后,又交了300两银子,为自己加捐了布政司经历职衔。官位为从六品,虽然官位不高,但有了这个保障,就增加了他获得实官,真正走上仕途捞取钱财的机会。
这份道光年间户部发放的捐官执照,是清政府卖官敛财制度的铁证,它从侧面揭示了清代官场腐败的一个根源。捐纳制度给一部分富人打开了挤入官员队伍的方便之门。官位和职级可以靠捐纳一定数量的银钱后获得,那么这些人得到官位后肯定会办法去搜刮百姓来补偿自己的损失,因而,买官卖官最终的受害者是普通的老百姓。百姓穷困潦倒,自然民心思变,从而动摇了清政府统治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