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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玉
2月4日是立春节气,不久之后,就是农历新年。不过,不知何时起,坊间有一种说法在悄悄流传:今年是龙年,没有“立春”,所以是“寡妇年”,不适合结婚。这种说法很快便招来了质疑,为此甚至有网友在民政部官网上留言,建议民政部或其他部委联合发文,引导居民不受迷信影响,龙年正常结婚。
既然是迷信,自然就没有道理、逻辑可言。从迷信的发生机制来说,“信息与知识的缺失”是其产生的基础。不过,在现代社会,有些“迷信”也不能简单归咎于无知。所谓“龙年不宜结婚”的谬误,同样如此。
从历法角度解释,“无春年”仅仅是因为农历年与阳历年之间的时间差造成的。既然可归因、可预测、可复验,那么就谈不上神秘。“龙年没有立春”,倘若将其还原,我们会发现,从本质上说,这就是一个算术问题;至于说,由“春”字所衍生的关于婚配、生育、繁衍的联想,则是典型的语义学、符号学命题:从“没有立春”,到“无春”,再到“寡妇年”“不宜结婚”,这关乎语言范畴内的缩略、指代、流变等现象,却与“适不适合结婚”没有丝毫关系。
事实上,倘若把一些经典的迷信拆解,我们会发现,其中很多都有着语言学意义上的源起。比如说,谐音、指代义等。发端于阴差阳错,然后是以讹传讹,久而久之,也就约定俗成了。近现代以来,随着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的提升,绝大多数迷信已被破除。但是,民俗有其惯性,“反迷信”的过程,绝非单向度的、直线向前的,波折与反复,在所难免。
人们之所以对“无春年”耿耿于怀,主要还不是因为“信”,而是心理层面的芥蒂。喜欢好彩头,不想触霉头,这是人性使然。而要打破这种忌讳,在舆论层面发动广泛动员、形成压倒性的声量,不失为是一个立竿见影的好办法。
面对迷信,除了必要的知识背景、思维理性,“心理优势”往往是决定性的。当“无春年”“寡妇年”的说法成了被群嘲的对象,自然就失去了束缚人心的力量。
(作者是资深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