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春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已被正式提起公诉。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和道德规范,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张建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其行径令人愤慨。法律的公正裁决将对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彰显法治的威严。希望通过这一公诉,能让社会各界深刻认识到廉洁奉公的重要性,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记者今天(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建春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建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建春利用担任中央组织部处长、副局长、局长、副部长,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