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原副校长张广受贿2120万这一事件令人痛心疾首。2120万的受贿金额触目惊心,这不仅严重违背了一名公职人员应有的廉洁操守,更是对高校公平公正环境的极大破坏。他利用职务之便,在科研经费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损害了高校的声誉和公信力。最终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也警示着其他公职人员,不论身处何种职位,都必须坚守廉洁底线,不能因贪欲而触犯法律红线。
2025年1月1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广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广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广利用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书记、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原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招生入学、求职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20万余元。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广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