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春秋假今秋起实施
不调休不补课,学校同步提供公益托管
近日,福州市教育局联合十四个部门出台《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的实施意见》,明确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全面实施春秋假制度,不调休,不补课,不影响寒暑假,学校还将同步提供公益托管服务。
时间安排上,《意见》明确,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中期(4—5月)和秋季学期中期(10—11月),春假、秋假时长各为2—4天,全年合计不超过6天。市级不统一规定具体放假时间,支持错峰安排。假期安排可与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相衔接,或结合学校既定的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统筹实施。
为确保教学工作不受影响,《意见》要求,春秋假应在每学年教学总周数基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利用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机动周(每学期一周)进行调整设置,确保教学进度不受影响、课程标准全面落实,学前阶段参照义务教育阶段落实。也就是说,春秋假不需要调休,不需要补课,也不会影响寒暑假。
为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市教育局明确:严禁因设置春秋假而加重学生日常课业负担,假期内原则上不布置书面作业和任务型实践作业;严禁任何学校、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学科类培训。
据了解,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将以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制度为切入点,加大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用人单位灵活安排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为家庭春秋假出行提供便利。对于春秋假期间确实无法陪同孩子的部分家庭,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将指导学校、社区、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等阵地,提供春秋假公益托管服务。各学校应在春秋假期间提供公益托管,且不得以强制、暗示等方式阻止家长报名。(记者 鄢秀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