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评论员 蒋璟璟
近日,“南京博物院馆藏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现身拍卖市场”引发关注。围绕国有博物馆对捐赠品的认定与处置等问题,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记录显示,1997年4月15日,南京博物院请求“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同意调剂,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五幅受捐画作不知所终”,深陷舆论漩涡的南京博物院,总算理出了些眉目。仅以庞家所捐《江南春》一画而论,其后续的身世流转脉络,基本算是厘清了。所幸,南博的文书归档工作还有基本的水准,其一下子出具了当初的“专家鉴定后意见原件”“《江南春》图卷退出南京博物院馆藏记录”“原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发票”等一系列证据,如此这般,全流程留痕,也算是形成了证据链的闭环了。至于说其余“消失”的四幅受捐画作是不是也是类似情况,蹲个后续。
一番自证,南博在一定程度上撇清了“弄丢藏品”“暗度陈仓”的嫌疑。但,由此也牵出了另一个争议,也即:即便是赝品,博物馆把受捐的藏品调剂去售卖是不是妥当?这一操作,并不违背当时的“管理办法”,也确实是走完了应有的手续流程,可在很多人看来,还是显得有些不合情理。“捐赠与受捐”,本身就是无偿的、不涉及商业利益的,而博物馆等也一贯是非营利性公益单位的设定,转手把“不够馆藏标准的藏品”拿去卖了,在情感和伦理层面,总归膈应。
当然,我们并不清楚,六十多年前庞家与南博就捐赠事项有着何种约定?考虑到当时的历史语境,大概率就是“无任何附加协议”的一次性捐赠。《江南春》图卷,从1959年受捐到1997年“退藏”,南博保管了38年,中间组织了多位专家、分两批次鉴定,应该说整个过程都中规中矩,只可惜最终“收尾动作”实在潦草。一方面,其并没有就相关情况提前与庞家沟通,枉顾“人之常情”工作干得生硬;另一方面,其简单粗暴地将赝品回售到市场,这本身也是不负责任的。
古画一门水深,鉴定难度大。这幅争议《江南春》,被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专家鉴定为“伪做得很好”。既然如此,南博对其的处置更该慎之又慎,轻易让之以“仿作”回流市场,极易被某些有心人拿去以假乱真,只怕后患无穷。为了区区6800元的创收,就不管不顾地“纵假归山”,哪里还有一点文博大院的担当?
编辑 张任姣 责编 王 萌 审核 余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