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0月29日讯(记者 阮冠达)一场车祸意外,长辈撒手人寰,留下的赔偿金却令子女们渐生嫌隙。那么,交通事故死亡后所得的赔偿金是否属于受害人的遗产?这些赔偿金又该如何科学分配?近日,闽清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纠纷。
原来,今年5月,毛某某在乘坐杨某的摩托车时与肖某所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毛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肖某与摩托车司机负同等责任,毛某某无责任。随后,毛某某的两名子女毛某甲与林某某先后与保险公司、杨某达成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28万8千余元的费用,杨某也另外赔付3万元的赔偿款。
然而,面对30万元的赔偿款,二人却发生了争执。毛某甲认为,这笔赔偿款属于遗产,应该由二人平分。林某某认为,父亲的丧事由自己操办,平日里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自己出的力也更多,理应支配这笔赔偿款。二人争执不休,毛某甲便起诉林某某,要求按50%份额继承赔偿金。
“赔偿款并非死者生前所有,而是赔偿义务人对死者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所以不能继承。”闽清法院法官介绍,在法律意义上,本案不属于遗产纠纷,而属于共有物分割的纠纷。“综合考虑各方情况,酌定毛某甲与林某某按4:6比例分配赔偿款。”
闽清法院法官表示,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故不适用于遗产继承处理。在分配上,往往按照家庭成员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共同生活的亲密程度、分割权利人的生活状况等情况合理分配。本案中,毛某某的丧葬事宜由林某某操办,毛某某与林某某日常生活往来更为紧密,故而在财产分割时有了更多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