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澎湃新闻注意到,23日,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公诉案件。
通报称,近日,被告人林某某在其经营的凉茶店内将含有麻黄碱成分的中药饮片添加至凉茶内对外销售,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市法院审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24年底,林某某在经营凉茶店期间,为了吸引顾客,将购买来的含有麻黄碱、甲基麻黄碱、伪麻黄碱等成分的“麻黄中药饮片”添加到其自制的凉茶中对外销售。经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对该凉茶店联合检查,依法扣押该店内剩余的“麻黄中药饮片”104克,并对销售的凉茶分别进行取样送检。经过专业机构检测,送检的凉茶样品中,麻黄碱含量为118ug/L;甲基麻黄碱含量为19.0ug/L;伪麻黄碱含量为186ug/L。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林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市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师谢吉科介绍,麻黄碱,又名麻黄素,是一种生物碱。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明确,对包括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物质纳入第一类易制毒目录。
麻黄碱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药物,本身并不是毒品。但国家将其列为重点监控物品范围内,是由于它的化学结构跟冰毒相似,只差一个氧原子,因此被严格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