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吴三川
秋意渐浓,对春秋假的讨论也多了起来——多地宣布将从今秋起试行中小学春秋假,不少地方将春秋假安排在11月,为期3天,连上周末,中小学生可“喜提”5天“小长假”。对此情形,部分家长却感到心情复杂:孩子的学习会不会掉队?“孩子要放假、父母得上班”怎么破?
春秋假,是指在保证全年总教学时长不变的前提下,在春季和秋季分别增设一个短假期,区别于传统的寒暑假。从制度设计来看,这不只是简单的结构调整,是在保证正常教学的前提下,让学生实现劳逸结合,走进“自然课堂”,获得“有节奏地呼吸”,促进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事实上,春秋假也并非新生事物。比如早在2004年,杭州就开始实施春秋假试点。笔者小时候的“农忙假”,在退出历史舞台之前,也可视为特定背景下的春秋假。
这也有利于旅游市场调整节奏,破解“冷热不均”。相较寒暑假,春秋假不冷不热,比较适合出游,放假时间灵活,容易形成错峰。在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探索春秋假”被列入“激发服务消费新增量”举措,不仅鼓励学子见识祖国山河、增长见识,也可以催生亲子游、研学游等市场。
设想很美好,关键是配套措施同步跟上。若是“神兽出笼”无人看管,家长难免担心安全问题,放假的意义也会大打折扣,甚至可能演变成“换个地方写作业”。《措施》中明确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气候条件、生产安排、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等因素”,正是对上述现实因素的回应。特别是带薪休假,本是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却出于种种因素“应休未休”“主动放弃”。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明确表示“强化执行监督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此番官方再度表态,让人期待。退一步看,杭州、佛山等城市将设立校内托管点,有了这样的兜底,想来也能让不少家长吃上“定心丸”。
从另一层来看,其实施节奏应当循序渐进。梳理官方文件,春秋假并非强制安排,而带有“鼓励”“探索”性质,这也表明,它不能搞成“一刀切”,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比如,地域差异、城乡差距就是不得不考虑的,只有从实际出发,才能最大程度提高政策适配性,将政策善意落实落细、灵活调整。本质上,春秋假虽然只有三五天,但重塑的是教育价值观,而社会认知存在惯性,期待通过各方意见的充分交换,共同寻求与假期相处的正确之道。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教育的规律与成长的节律殊途同归,对于具有破冰意义的春秋假,不妨松弛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