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挂证”一词频频在部分职业领域出现。不少企业为了获取相应资质证明,不惜花钱请人“挂证”。然而,这样的行为能否受到法律保护?近日,鼓楼法院审结了一起建筑公司、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挂证”引发的委托合同纠纷。
原来,某建筑公司计划申报电力工程施工和市政工程施工资质,却因缺乏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而陷入困境。为快速解决问题,该公司与某中介公司签订《资质咨询委托协议》,约定由建筑公司支付100万元,中介公司负责申报材料准备及“人员凑集”。
此后,建筑公司分3次向中介公司支付40万元。中介公司则通过其关联公司,陆续向13名案外人转账7.8万元用于支付“挂证”费用。然而,由于国家不断加大对建筑行业“挂证”行为的打击力度,中介公司向建筑公司表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建筑公司因资质申报无果,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已支付的40万元,遭中介公司拒绝。中介公司称已为“寻找人才”支出41万余元,无款可退。协商未果后,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案涉合同无效,并要求中介公司退还40万元合同款项及相应资金利息。
经审理,鼓楼法院认为,双方约定的“挂证”行为,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中介公司与建筑公司合作通过“挂证”方式规避国家资质审查,该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既扰乱行政管理秩序,破坏建筑市场公平竞争,又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故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中介公司应返还建筑公司已支付的40万元费用。对于中介公司向案外人支付的7.8万元款项,鉴于双方对案涉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法院酌定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即从中介公司应予返还的40万元中扣除3.9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中介公司向建筑公司返还36.1万元。
鼓楼法院法官提醒,持证者切勿为短期利益出租职业资格证书,中介公司也不得为持证人与用证企业牵线搭桥,企业通过“挂靠”获取资质更为法律明令禁止。一旦触碰“挂证”红线,不仅可能面临证书被吊销、信用受损等后果,若因“挂证”引发事故,相关方还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面临刑事追责。(记者 阮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