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仲强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冯建军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莒县浮来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大驰智能汽车(日照)有限公司,实地检查风景名胜区规划落实、生态保护、法规学习宣传及环保设备制造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近年来,我市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源保护,深化宣传教育,在景区规范管理、风险管控、生态保护利用、全民参与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成效显著。
执法检查组强调
风景名胜区是依法设立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民生价值。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保护发展风景名胜区的重要意义,加强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凝聚工作合力、研究改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提高风景名胜区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水平。
环保世纪行采访团表示,将结合此次集中采访的所见所闻,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教育、激励监督的作用,深入挖掘莒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先进典型和亮点成果,通过国家、省、市级媒体进行介绍推广,向公众传递生态环保理念,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共同守护蓝天碧海、绿水青山。
供稿:市人大城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