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从信用中国(江苏)网站获悉,扬州白龙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涉嫌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存在价格欺诈的行为,被江苏省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处罚。
据悉,此次涉及价格欺诈的景区为扬州长兴农场景区。该景区由扬州长兴农场有限公司开发,并与当事人签订协议,委托其全面负责运营管理。景区现场售票处及检票处公示价格为30元/人,景区内“百亩粉黛花海”“芦苇花海迷宫”等9个游玩项目实行一票通玩制,不单独收费。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景区售票口买票游玩的游客大约3400人。
经查,当事人除通过景区售票口进行线下销售外,亦通过抖音平台开展线上售票。其在抖音账号“扬州长兴农场”发布的团购链接中,一条标题为“【随买随用?国庆特惠?单人票】百亩粉黛花海+芦苇迷宫+花海草庐+巨型七彩草帽+花海大猫|10.1开始进园”的商品,设置了110元的划线价,而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为29.9元。
调查进一步显示,该110元划线价并非基于真实交易形成,而是由景区内各游玩项目的虚构标价累加得出。具体而言,除“百亩粉黛花海”一项标注为30元外,其余八个项目均被分别标注为10元。这些被用于比较的价格缺乏实际收费依据,该公司同时未能提供该划线价在团购优惠价上线前七日内的任何交易凭证,亦无法证明110元为其最后一次实际成交价格。
“该公司利用虚假价格比较手段,使消费者误认为获得优惠,其行为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构成价格欺诈。”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调查时,相关团购链接累计成交28952张,核销6975张,成交金额357544.7元,实际核销金额107322.5元,线上销售远高于线下,相关虚假划线价起到了引流作用。
鉴于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询问期间已完成整改,该局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四条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减轻处罚如下:罚款20000元。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来源:最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