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
苏超激战正酣,
夏日民宿避暑,
海边租车自驾,
来场说走就走的毕业旅行
想想都美滋滋~
然而,旅途虽美,
这些小细节可不能疏漏哦!
租来的车,还不回的押金?
【案例重现】
2024年夏,小李毕业旅行想租车自驾川藏线,在网上做了半天功课,找到一家“超低价”租车行,特惠价格当晚就截团了,小李慌忙提交订单,并交了500元押金。
取车时,小李并没有仔细确认合同,便签了字,把车开走了。等到小李来还车,老板查验时车上有一道明显的划痕:“这得扣押金呀小伙子!”
小李:“我开的很小心的,这不是我弄的吧?凭啥扣押金?”
老板拿出合同:“合同里咱都约定好的,你看!”
小李一看傻眼了,合同上清晰写着“还车时如有车损,由租车人全责”。
敲黑板!
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租赁合同中,出租方有义务交付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物,承租方有妥善保管租赁物的责任。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小李取车时未仔细验车并留存证据,难以证明刮痕并非自己造成,要承担一定责任。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也明确,要保障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租车公司若未提前明确告知车辆状况及押金扣除规则,亦存在一定过错。
避坑操作指南 :
1、仔细验车:取车时,务必对车辆外观、内饰、性能等进行全面检查,建议使用手机拍照、录像,记录车辆的原始状态,特别是有问题的部位,要拍摄清晰特写。
2、认真核对合同条款:签订租车合同前,仔细阅读每一项条款,重点关注押金退还条件、车辆损坏赔偿标准、保险责任范围等内容。
3、留存证据:注意保存好合同、付款凭证、与租车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验车照片和视频等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将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关键作用。
预订网红民宿,“山景”成“坑景”
【案例重现】
山不来见我,我自去见山。小林与舍友的毕业旅行选择了去山野之间,准备来个身心放松之旅。
小林在网上选择了一家好评较多的民宿,预定了三晚“仙境山景房”并支付全部房费。入住后,小林却傻眼了:房间窗外根本不是山景,而是一面光秃秃的山壁!而且,房内的设施也很陈旧,与店家发布的图片完全不一致。
小林:老板,你这房间跟网上照片完全两回事!我要退房!
民宿老板(冷笑):图片仅供参考,预订后概不退换!
敲黑板!
依据《电子商务法》第17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民宿通过虚假宣传图片误导小林预订房间,也违反了《民法典》第500条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侵犯了小林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小林有权要求民宿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还房费、进行合理赔偿等。
避坑操作指南 :
1、查看带时间的实拍图:订房时,不要只看精美的宣传图片,尽量向房东或平台索要近期的、带有拍摄时间的实拍照片或视频。同时,查看其他住客发布的真实评价和晒图,从中获取更多信息。
2、筛选评价:仔细阅读住客评价,特别关注差评中提到的问题。对于评价较少或存在大量刷好评嫌疑的民宿,要谨慎选择。
3、留存证据:如果发现民宿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及时拍照、录像留存证据,并保存好与房东、平台的沟通记录,以备后续维权。
骑行公园摔伤,谁为我的伤痛买单?
【案例重现】
高考结束后,小王和同学到周边山里农家乐短途游。饭后,有同学提议去网上很火的一家山地骑行公园来场骑行比赛。众人纷纷响应。
小王:我没骑过这种山地摩托,新手能行不?
公园员工:这款摩托就跟玩具车一样,操作简单,再加上我们的塑胶跑道是专业级别的,完全不用担心!按照路面上画的箭头开就行。
开始骑行没多久,小王就在一条陡坡急弯处失控摔飞,造成手臂骨折、多处擦伤。
事后,小王寻找公园方索赔医药费:骑行道路如此陡峭却没有提醒标志,公园也没有提供护具,应当赔偿!
公园员工:你自己骑得太快了才摔倒的,与我们公园无关。
敲黑板!
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骑行公园未提供必要护具、未充分警示高风险路段、未有效管理维护设施,均属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避坑操作指南 :
1、护具是保命符:参与高风险项目,务必要求并正确佩戴合格护具(头盔、护膝、护肘等)。
2、警示标识要看清:认真阅读安全须知、路线图、风险警示牌,对超出自身能力的项目说“不”。
3、设施安全多留意:检查车辆刹车、轮胎、链条等关键部位,观察赛道是否有明显坑洼、障碍物。
4、证据留存是关键:门票、租赁合同、现场照片/视频(尤其伤情、事故现场、设施状况)、医疗记录都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黄牛票变“空气票”,血汗钱打水漂
【案例重现】
终于能去看“爱豆”演唱会啦!大学期间,小张靠做家教攒了几千块,准备毕业后抢票去看偶像演唱会。然而门票却很快售罄,小张只得求助于粉丝微信群里的黄牛。
小张:你好,我想要一张XX演唱会D区的票。
黄牛:你这个位置现在已经要三千了,付款后我给你出票。出票后先拍给你看,演唱会当天线下交票。
虽然票价涨了快十倍,但一想到能在现场看一眼偶像,小张还是咬咬牙把钱转了过去。没想到,付款后却石沉大海,黄牛那边再没了消息。小张多次催促后,竟被黄牛拉黑……
敲黑板!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等有价票证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以罚款或拘留。在涉及诈骗金额较大时,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此外,消费者在购买门票时,应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以保障自身权益。非官方渠道购票存在极大风险,一旦遭遇诈骗,维权成本较高。
避坑操作指南:
1、认准官方渠道:购买演唱会、景区等门票时,务必通过官方指定的售票平台或正规票务代理机构购买。官方网站或社交媒体账号会提前公布售票信息,包括售票时间、渠道、价格等,可以密切关注。
2、警惕价格异常:过低价格的门票可能是假票,而过高价格的门票则可能是黄牛恶意加价。不要因贪图便宜或急于求票而轻信陌生人的虚假承诺。
旅游的旺季来临,
大家一定要牢记以下法律要点哦!
证据意识是金矿: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现场照片视频、医疗单据一一存好。
维权渠道要记牢:消费投诉找12315,遇诈骗速拨110,人身伤害纠纷及时就医并报警/报园区管理方,协商不成可诉讼。
拒绝“馅饼”保平安:远低于市价的租车、门票、商品,以及宣称“绝对安全”却防护缺失的高风险项目,多是陷阱伪装。
法律“盔甲”护周全: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义务,自身也需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协商无果?带着证据,勇敢起诉!
旅行是青春的美好纪念,
不该被套路蒙尘,
更不该被伤痛笼罩。
擦亮法律之眼,系好安全之绳,
愿每一场毕业旅行,
尽是自由的风、坦荡的晴空与平安的归途!
来源:“江苏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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