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北交所公告,上市委员会定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 时召开 2024 年第 17 次审议会议,审议的发行人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胜业电气北交所发行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胜业电气2011 年成立,公司是一家专业的薄膜电容器企业,为全球知名设备企业提供电机电容器、电力电子电容器和电力电容器等产品。
2021 年度-2024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4,564.78 万元、50,991.19 万元、57,272.58 万元和 29,695.51 万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209.67 万元、2,900.28 万元、4,537.83 万元和 2,383.04 万元。
胜业电气北交所发行拟募集资金1.77亿元,用于“新能源薄膜电容器生产线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为胜业投资,其直接持有公司 2,461.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0.68%;魏国锋与何日成互为一致行动人,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0.33%股份并通过胜业投资、聚誉合伙、聚慧合伙和聚有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92.15%股份的表决权,因此魏国锋、何日成合计控制公司 92.48%股份的表决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国锋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日成担任公司董事。
第一轮审核问询函 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拟募集资金 1.77 亿元,用于新能源薄膜电容器生产线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000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电机电容器、电力电子电容器和电力电容器的产能均不饱和,电力电子电容器最近一期产能利用率约为 61%。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结合各类型电容器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说明不同电容器的生产线能否通用,电机电容器生产线是否存在产能利用率较低、生产设备闲置的情况,能否通过改造等提高产能利用率。
(2)说明用于新能源领域的电力电子电容器最近一期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募集资金进行生产线扩建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结合在手订单情况说明产能能否消化。
(3)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方式,说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并完善招股书相关内容的信息披露。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进一步说明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
(1)发行人电力电子电容器主要应用于新型能源产业领域,包括用于光伏、风电、储能、工业变频等的直流支撑电容器、高频交流滤波电容器,用于新能源汽车的新能源电动车用直流支撑电容器,以及用于高压输电、高压 SVG、电力机车的方形大容量直流支撑电容器。报告期内,电力电子电容器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7,187.94 万元、13,214.20 万元和 18,957.25 万元,占比分别为 16.21%、26.00%和 33.23%。
(2)发行人电力电子电容器可以进一步分为金属壳和塑壳两大类,金属壳类电容器产能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趋近饱和,塑壳类各期产能利用率波动较大。发行人正在开发塑壳类产品重点客户。
(3)本次募投投向的新能源领域薄膜电容器生产线扩建项目包括新建金属化薄膜生产线和新能源领域电容器生产线两部分。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内电力电子电容器在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高压输电等细分领域的销售情况,主要产品在光伏行业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具体应用场景,结合行业景气度、客户合作情况、下游客户业绩变动及投资计划、期后销售情况及在手订单等,说明发行人新能源领域的收入是否可持续。
(2)进一步说明塑壳类产品产能利用率波动较大的原因,新建产能主要为金属壳类还是塑壳类,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新能源领域电容器的产能情况,是否存在产能闲置的风险。
(3)说明公司新建金属化薄膜生产线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是否具备金属化薄膜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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