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0日消息 19日,上交所披露了《关于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根据《决定》,经查明,2024年1月27日,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股份)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2092.41万元至-1606.6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09.27万元至922.91万元。
2024年3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门再次测算,并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沟通,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4900万元至-42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公司2023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00万元至300万元。更正原因为,公司前期以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国际大酒店)不再纳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并确认了股权转让收益进行业绩预测,经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后,由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花国际大酒店工商变更手续于2024年1月31日完成,因此在本报告期末将金花国际大酒店股权作为“持有待售”处理,该事项使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减少2900万元,2024年一季度股权转让收益相应增加2900万元,导致公司更正业绩预告。
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为-4289.06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300.47万元。
上交所表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但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的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分别近105%、58%,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4年3月28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对金花股份及时任董事长邢雅江、时任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韩卓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明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