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8日消息(记者周尧)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证监会昨天(7日)联合发布《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我国将培育三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是链接数据供需双方,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重要主体。三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包括: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三类机构形成明确定位,数据交易所(中心)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突出专业化发展,数据商侧重加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力度。
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主要负责人栾婕:《意见》首次界定了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主要类型,为各类机构量身定制了政策举措,不断繁荣数据市场生态。
《意见》中提出,支持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强与人工智能企业等合作,依托数据基础设施提供数据汇聚、治理、模型训练等服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源:当前人工智能企业普遍面临数据荒问题,那现在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就有了一个新的核心使命:汇聚、整合跨行业、跨领域的数据资源,促进数据供方和AI企业需求高效匹配,为“人工智能+”和“数据要素X”行动深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