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恩资本RyanbenCapital
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合作采取行动,前上市公司星宇控股(前上市编号:02346.HK)非执行董事吕庆星、及其儿子星宇前执行董事吕竹风遭受纪律处分,因两人没有促使该公司招股章程披露重要的信息,其中包括于2019年5月IPO时没有向保荐人或其他董事,披露涉及星宇附属公司总值4,9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未偿还贷款,吕庆星收取其中至少4,400万元。另外,IPO后两人于其他董事或独立股东不知情,或没有作出批准下,将星宇附属公司的物业抵押以担保贷款。
港交所昨天(10月23日)于纪律行动声明,指出就事件制裁吕庆星及吕竹风,包括发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为该所认为,若两人仍留任该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两人没有就其各自的违规事项提出抗辩,并同意接受由上市委员会对其施加的制裁。
根据其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招股书披露,父子两人的简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