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9月5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所有董事均现场出席。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3日实施完毕,根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874元/股。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关联董事官炳政、张垚、杨慧丽、李云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华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能源”)与FIREMAX(CAMBODIA)TIRES CO.,LTD、SINO FOUNDATION ENGINEERING (CAMBODIA) CO.,LTD、UBE DEVELOPMENT Co., Ltd.于近日签订《合资协议》,拟在柬埔寨桔井省斯奴县桔井经济特区投资生物质电厂项目,投资总额为2,387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387万美元,华控能源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出资707.37万美元,持股51%。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5日,公司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披露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3、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5)。
4、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日为2022年8月22日,向符合条件的251名激励对象授予2,38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1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45名激励对象授予1,5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至此,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51名激励对象授予2,38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17元/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9月30日;向245名激励对象授予1,5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6元/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10月13日。
6、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0份予以注销。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3年07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以及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7、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8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47.20万份;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6.4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1,2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6,800份予以注销。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4年3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以及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9、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7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9,300份予以注销。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以及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完成。
10、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955,950份;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3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84,050股。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因公司《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9月27日到期,截止到期日有2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本行权期内未行权,公司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58,601份予以注销。截至2024年10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12、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2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2,800份予以注销。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5年3月11日,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以及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13、2025年6月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924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1,019,490,5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9月3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P=P0–V=5.924-0.05=5.874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宜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原因、调整程序、调整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华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能源”)与FIREMAX(CAMBODIA)TIRES CO.,LTD、SINO FOUNDATION ENGINEERING (CAMBODIA) CO.,LTD、UBE DEVELOPMENT Co., Ltd.于近日签订《合资协议》,拟在柬埔寨桔井省斯奴县桔井经济特区成立合资华中(桔井)能源热电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华中桔井”),投资生物质电厂项目,华中桔井注册资本为1,387万美元,华控能源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出资707.37万美元,持股51%。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华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43号702室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刘风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575767376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69,516,887.43元,负债295,498,455.29元,资产负债率为63%;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86,988,611.54元,净利润35,331,430.46元。
华控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华控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FIREMAX(CAMBODIA)TIRES CO.,LTD.
注册地址:U B E SNOUL SEZ(Room 303Trapaing Srer Village, Pi Thnou Commune, Snoul District, Kratie Province)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8日
法定代表人:GUO QINGHUA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001-902305258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8亿美元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生产,橡胶、有内胎、无内胎轮生产制造、其他橡胶制品生产。
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999.43万美元,负债602.29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负债率10.04%;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7.47万美元。
股权结构:寿光福麦斯轮胎有限公司持股100%。
FIREMAX(CAMBODIA)TIRES CO.,LTD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名称:SINO FOUNDATION ENGINEERING (CAMBODIA) CO.,LTD.
注册地址:No.6 Pochentong New Town, St. Ou, Phum Prey Tea, Sangkat Chaom Chao, Khan Posenchey, Phnom Penh.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0日
法定代表人:YU XIAOJU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011053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CONSTRCUTION(BUILDING)
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515.18万美元,负债525.88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负债率20.9%;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01.13万美元,净利润39.98万美元。
股权结构:YU XIAOJUN持股比例75%;YU ZERONG持股比例25%。
SINO FOUNDATION ENGINEERING (CAMBODIA) CO.,LTD.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名称:UBE DEVELOPMENT CO.,LTD.
注册地址:No.1, St4, Borey Angkor Phnom Penh, Khan Sen Sok Phnom Penh Cambodia
成立日期:2014年1月8日
法定代表人:张启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001-100171397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自有或租赁的房地产的买卖、租赁及经营;自营建设项目的开发,比如,建筑物间隙的租赁。
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9,713.34万美元,负债2,005.17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负债率20.64%;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89.53万美元,净利润221.16万美元。
股权结构:张启荣持股100%。
UBE DEVELOPMENT CO.,LTD.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中(桔井)能源热电有限公司【暂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柬埔寨桔井省斯奴县桔井经济特区
投资总额:1,387万美元
经营范围:园区供热、发电、能源服务等
股权结构:华控能源持股51%;FIREMAX(CAMBODIA)TIRES CO.,LTD持股20%;
SINO FOUNDATION ENGINEERING (CAMBODIA)CO.,LTD.持股17.46%;UBE DEVELOPMENT Co.,Ltd.持股11.54%。
出资方式:华控能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投资主体名称、投资总额及其他相关事项等以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实际备案登记为准。
五、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青岛华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FIREMAX(CAMBODIA)TIRES CO.,LTD
丙方:SINO FOUNDATION ENGINEERING (CAMBODIA) CO.,LTD.
丁方:UBE DEVELOPMENT Co., Ltd.
甲乙丙丁各方拟在柬埔寨建立一家合资公司(在本合资协议中简称“公司”),由公司就本协议约定的业务进行生产经营;甲乙丙丁各方愿意共同对公司出资,并根据各自的出资额成为公司股东;
甲乙丙丁各方同意执行本协议,成为本协议的一方,有义务执行本协议并受本协议约束。
为此,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成立的目的
各方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公司,为其集资,保证其运营。各方同意公司的名称为华控(桔井)热电有限公司(具体以登记注册机关批准的名称为准),法定地址:桔井省斯努县74号公路16公里处。
2、公司成立的目标
(1)在柬埔寨桔井省斯努县经济特区建立热电工厂,从事本协议约定产品的生产经营。
(2)公司的产品业务目标定为:
厂房场地面积总计100亩。项目规划设计2*75T/H(最终设计结果)的高温高压锅炉。公司投产运营后,最大发电量20MW,日常发电量15WM,抽气30T/H。建设周期16个月,其中锅炉建设投运目标12个月,2026年6月30日锅炉投运,保障园区供热需求。
3、公司的成立及投资
(1)公司为根据柬埔寨的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决定向地域及地域以外有关机关注册公司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各股东应于本协议签署后注册成立公司。
4、公司总投资额及注册资本
(1)公司总投资额为2,387万美元,本项目所需资金由合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向金融机构、股东借款等形式解决。项目实际总投资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387万美元;出资比例及方式:
甲方货币出资707.37万美元,持股比例为51.00%,
乙方货币出资277.4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20.00%,
丙方货币出资242.23万美元,持股比例为17.46%,
丁方土地出资,土地面积为100亩土地出资,对应出资额为160.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11.54%;(须签订土地协议,并办理土地租赁证)
具体的出资金额及时间按各股东约定的项目建设进度表执行,除丁方外,其他股东必须保持同步出资,全部出资时间最迟不迟于2025年12月31日。丁方出资以土地租赁证载明日期为准,且最迟不迟于2025年12月31日。各股东按最迟出资日的实缴资金修订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
5、公司收益分配
(1)合作各方按各自所占公司股权比例(即实缴出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分享经营收益。
(2)公司运营投产后,应于每年的12月31日进行一次财务割算,并于次年3月底前分配上一年度收益。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金(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后所余税后利润,由各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每年度分配利润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50%。
6、董事会
(1)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5名,其中设董事长一名。其中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甲方委派2名董事(含董事长),其他股东各委派1名董事。
(2)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7、公司监事
公司设独立监事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8、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股东会决定的各种事项,自行决定无需股东会决定的事项,执行公司的业务。
(2)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对股东会负责,在总经理的管辖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及会计活动。
(3)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按柬埔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9、协议终止
如果发生下列条件或事件并且该条件或事件持续发生,公司将解散,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并应认为已经股东会同意予以解散:
(1)同意终止本协议并自愿对公司进行清算。
(2)如果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四分之三,并且该损失没有可弥补的解决方案或公司因此而无法继续经营,或公司已被宣布破产,或公司已开始主动或被动的清盘或清算并且该项行为在开始后的60天内未被取消。
(3)由于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公司在连续6个月或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不能连续地运营。
(4)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以致对公司的经营和生产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而在非违约方递交该项违约已发生存在的通知之后的90天仍未能对此作出补救。
10、生效
本协议由各股东方盖章签字并经过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附件及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协议由各股东方盖章且经本协议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能够更好的满足海外市场的需求,既能解决园区的用电需求,又能利用当地的原料、人工成本等优势,实现项目的持续经营盈利,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为投资者获取可持续的盈利和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尚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及备案后方可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国内外市场、融资环境与政策、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形势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项目的投资计划可能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解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