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研究
作者:曹思齐
责任编辑:徐辉
版权:《当代电影》杂志社
来源:《当代动画》2026年第4期
曹思齐
北京城市学院表演学部讲师
提要:中国院线动画电影长期受困“低幼化”刻板认知。追光动画《三国第一部:争洛阳》以汉末洛阳之乱为叙事核心,采用写实战争表达与复杂权力叙事,打破国产历史动画浪漫化创作范式,上映后引发写实暴力尺度与儿童观影适配性的舆论争议。其实,争议本质是动画分众化转型中的认知错位,折射出α世代儿童媒介素养的代际升级与传统儿童媒介保护观的滞后,影片为无分级制度语境下国产历史动画的尺度平衡、分众化生态构建提供了全新的行业参照。
关键词:《三国第一部:争洛阳》动画电影 动画受众 儿童媒介素养
2015年《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以约9.56亿元票房宣告国产动画电影的市场潜力,此后十年间,《哪吒之魔童降世》《白蛇:缘起》《长安三万里》等作品持续刷新行业认知,国产院线动画终于告别了延续数十年的单一低幼创作模式,全龄化、分众化成为不可逆转的行业主流趋势。然而,“全龄化”在实践中往往滑向“合家欢”的模糊地带,真正的成人向严肃叙事仍属稀缺。2026年,追光动画推出“三国三部曲”开篇之作《三国第一部:争洛阳》(以下简称《争洛阳》),以近乎决绝的姿态打破了这一困境。
《争洛阳》摒弃了传统三国叙事的英雄浪漫滤镜,以汉末洛阳之乱为原点,直面权力倾轧的肮脏、战争机器的残酷与乱世流民的悲鸣,用写实到近乎冷峻的笔触,重绘了一幅与国人集体记忆迥异的三国图景。这种创作选择,在收获成年受众历史写实共鸣的同时,也引爆了激烈的舆论争议:低龄儿童观影不适的负面反馈、青少年历史启蒙的正向评价、成年受众对历史严肃性的认可,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三股声浪。
这一争议绝非孤立的作品评价问题,而是国产动画从“全民合家欢”向“专业化分众”转型过程中必然遭遇的典型征候。它触及了历史动画的叙事尺度边界、儿童观影适配性、代际认知差异、无分级制度下的创作困境四大核心命题。遗憾的是,现有研究长期存在“重美学、轻受众”的学术短板,对历史动画中写实暴力的叙事合法性、α世代儿童的媒介接受能力、分众化内容的社会传播机制等问题,缺乏针对性的深入探讨。
图1.《争洛阳》中的写实战争场面
回溯1949年以来国产动画的受众观念演变,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1]: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全民普惠”阶段,动画被定位为寓教于乐的大众宣传工具;1980年代至21世纪初的“低幼固化”阶段,在市场化转型中动画逐渐被窄化为儿童专属消费品;2015年至今的“分众突围”阶段,全龄化尝试与低幼传统激烈博弈。理解这一动画历史脉络,方能准确把握《争洛阳》争议的深层逻辑。本文尝试围绕影片展开三个方面的深度解读:其一,解析影片写实尺度的创作逻辑与美学突破,阐明其叙事选择的合法性;其二,拆解舆论争议背后的圈层认知冲突,揭示分众化转型的公共接受困境;其三,探讨α世代儿童媒介素养的代际变迁,反思传统儿童媒介保护观的理论局限,最终为国产历史动画的分众创作提供尺度平衡的路径参考。
一、叙事祛魅:《争洛阳》写实尺度的创作逻辑与美学突破
(一)从英雄传奇到乱世本相的题材祛魅
中国观众对三国的认知,很大程度上是被《三国演义》及其衍生作品塑造的。桃园结义的兄弟情义、草船借箭的神机妙算、长坂坡的孤胆英雄、空城计的从容淡定——这些经典叙事共同构筑了一个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英雄史诗谱系。即便是标榜历史正剧的影视作品,也往往以核心人物的传奇经历为叙事主线,将复杂的乱世政治简化为英雄的成长故事。
《争洛阳》的叙事选择截然不同。影片将叙事的锚点定在三国历史的真正源头——中平六年(189年)的洛阳之乱,聚焦于外戚与宦官的权力绞杀、董卓进京后的暴政统治、关东诸侯的貌合神离。这并非一个英雄崛起的开端,而是一个帝国秩序崩塌的现场。影片不以塑造任何单一英雄为核心,而是以“还原乱世成因”为叙事内核,呈现权力真空下各方势力的零和博弈,以及底层民众在这场权力游戏中的流离与死亡。
这种“祛魅”叙事的意义,在于打破了历史动画长期依赖的“英雄史观”。在传统叙事中,乱世是英雄施展抱负的舞台,战争是建功立业的机遇,死亡是悲壮崇高的牺牲,人物重塑多停留在性格现代化改编层面,尚未深入历史人物的政治逻辑与人性灰度。[2]《争洛阳》呈现的乱世,是阴谋、恐惧、背叛与绝望的混合物。宫廷政变不是正义战胜邪恶,而是权谋者之间的恶斗;诸侯会盟不是义士云集,而是各怀鬼胎的利益交换;战争冲锋不是豪情万丈,而是血肉横飞的集体死亡。这种叙事角度的转变,使得影片天然脱离了“儿童适宜”的舒适区。而理解这样的叙事视角,也需要观众具备基本的政治认知和历史判断力。
(二)写实暴力的叙事功能性与尺度合法性
《争洛阳》引发最大争议的,是影片中写实暴力与死亡场景的呈现尺度。宫廷屠杀中宦官被枭首示众、董卓军劫掠时妇女的惨叫声、战场上断肢与鲜血的直白呈现——这些画面在国产动画中极为罕见,也由此引发了“是否适合儿童观看”的激烈争论。然而,仔细审视影片的暴力表达,可以发现其严格遵循“尺度服务主题”的叙事原则,绝非猎奇化的感官刺激。影片中的写实暴力承担着三重叙事功能。
其一,宫廷屠杀场景具象化了皇权崩塌的暴力本质。少帝被废、何太后被鸩杀、宦官集团被清洗,这些血腥事件并非历史的偶然,而是权力结构崩溃的必然表现。影片通过不回避的视觉呈现,打破了政治叙事中的低幼化想象,让观众理解权力斗争的残酷性不是隐喻,而是真实的刀光剑影。
其二,董卓暴政的直白刻画为“天下苦董久矣”提供了叙事合法性。如果影片仅以台词告知观众董卓残暴,而回避其暴行的视觉呈现,那么后续诸侯讨董的正义性便缺乏情感根基。影片中董卓军烧杀劫掠的镜头,虽然令人不适,但正是这种不适感,让观众与乱世民众产生了情感共鸣,理解了“讨董”不是诸侯争霸的借口,而是对暴政的正当反抗。
其三,战场写实厮杀消解了战争的英雄浪漫主义。传统影视作品中的战争常常被美化,将军冲锋陷阵如同天神下凡,士兵的死亡只是背景中的数字。而《争洛阳》刻意呈现了战争的混乱、恐惧与无意义,让观众看到“一将功成万骨枯”不是诗句修辞,而是堆积如山的尸体。这种反浪漫化的战争表达,实际上是对战争本身的批判,而非对暴力的歌颂。
因此,影片的写实暴力具备充分的叙事必要性。它不是为暴力而暴力,而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历史叙事目标:揭示权力的残酷本质、建立反抗的合法性、消解战争的神圣光环。这种“必要性暴力”的使用策略,为国产历史动画的尺度把控提供了有益的参照标准。
(三)非低幼化的复杂人性塑造
与写实暴力相配套的,是影片对历史人物脸谱化的彻底摒弃。在传统三国叙事中,人物往往被纳入“忠奸善恶”的二元对立框架:刘备仁德、曹操奸诈、关羽忠义、董卓残暴。这种脸谱化塑造适配低幼受众的认知水平,但也严重简化了历史的复杂性。
《争洛阳》构建了一套立体化的人物群像体系。青年曹操在影片中并非天生的奸雄,而是一个怀揣报国理想的青年将领,在目睹朝廷腐败、诸侯观望后,逐渐走向“宁教我负天下人”的决绝。他的复杂性在于,理想与手段之间的张力贯穿始终:诛杀宦官是忠,拒绝参与诸侯观望是义,但最终选择独善其身也是私。袁绍形象的塑造同样耐人寻味,他坐拥四世三公的世家威望,被推举为讨董盟主,却在关键时刻优柔寡断、贻误战机,其悲剧性在于“有能力集结力量,却无魄力使用力量”。董卓的形象则呈现了权力腐蚀的渐变过程,他并非一开始就是暴虐的魔王,而是在掌控绝对权力后,逐步被恐惧、猜忌和欲望推向疯狂。[3]
图2.《争洛阳》中的董卓形象
这种复杂人性塑造,决定了影片的叙事天然具有成人属性。理解青年曹操的挣扎,需要观众具备对理想主义与现实困境的认知;理解袁绍的悲剧,需要观众了解世家政治与个人能力的矛盾;理解董卓的蜕变,需要观众认知权力对人性的异化机制。这些认知门槛,是低幼动画的二元对立叙事无需面对的问题,也构成了《争洛阳》分众化定位的核心内核。
二、圈层割裂:国产动画分众转型中的争议考察
(一)成年受众的叙事门槛与历史写实共鸣
成年受众对《争洛阳》的评价呈现出显著的内部分化,而这种分化恰恰反映了严肃历史动画的受众筛选效应。认可影片的群体主要集中在历史爱好者与核心动画受众两大圈层。历史爱好者赞赏影片对汉末政治生态的精准还原,认为其填补了国产严肃历史动画的长期空白,也有动画业内工作者认为影片证明了动画媒介可以承载严肃历史叙事,打破了“动画即低幼”的行业魔咒。负面评价则集中于叙事节奏与观影门槛两个维度。部分观众认为影片叙事节奏偏缓,政治博弈的对话密度过高,缺乏传统商业动画的娱乐性。更关键的是,影片预设了观众对三国前期历史的基本了解,对于缺乏相关知识储备的普通观众而言,复杂的人物关系与权力斗争构成了一定的理解障碍。
图3.《争洛阳》中群雄军机议事的权谋叙事场景
这种评价分化,恰恰说明《争洛阳》是一部典型的“受众筛选型”作品。它不追求取悦所有人,而是明确面向具有一定历史认知和审美需求的细分受众。这种分众策略在成熟电影市场是常态,但在“合家欢”传统深厚的国产动画市场中,仍会引发“不够友好”的争议。
(二)青少年与儿童受众被低估的主动媒介解读能力
针对儿童受众的观影反馈,呈现出耐人寻味的年龄分层,这种分层有力挑战了“儿童即脆弱”的固化认知。12岁以上青少年群体表现出成熟的接受能力,他们不仅能够理解影片的历史叙事,还能精准解读人物的矛盾性与历史逻辑。8岁至12岁且具备三国知识储备的儿童群体,能够清晰区分影视虚构与历史事实,理解战争叙事的功能性,而非单纯被暴力画面震撼。因此,知识储备是儿童媒介解读能力的关键变量,而非单纯的年龄因素。真正出现不适反应的,主要集中在7岁以下的低龄儿童。这一群体尚未建立历史认知框架,无法理解战争叙事的功能性,对影片的视听氛围较为敏感。
但值得注意的是,当代儿童并非被动脆弱的媒介接收者,具备知识储备的儿童拥有主动解读能力,其接受潜力长期被成人世界低估。动画作为一种媒介形式,天然具有跨越年龄、阶层、文化的表达潜力,将动画窄化为任何单一类型都是对媒介潜能的浪费。[4]将儿童视为一个无差别的“保护对象”群体,忽略其内部的认知分化,本身就是一种成人中心主义的偏见。
(三)家长圈层的固有认知与新式媒介观的代际冲突
家长群体的认知分裂,是《争洛阳》舆论争议的核心来源,也是分众化转型中最为典型的认知冲突。传统认知型家长的反应最为激烈。这部分家长固守“动画=低幼合家欢”的刻板认知,在未做任何前置了解的情况下,习惯性地带孩子观影。社交媒体上“带孩子看动画结果被吓哭”的负面评价,本质上反映的是家长媒介素养的缺失。与之形成对照的是新式育儿家长群体。这部分家长建立了媒介分龄的认知框架,会在观影前主动了解影片内容、风格与推荐年龄,根据孩子的年龄、性格、知识储备进行个体化筛选。他们对影片的普遍评价是认可的,认为影片可以作为历史教育的启蒙素材,关键在于家长是否做好了引导与陪伴。
这种代际认知冲突,本质上不是“影片该不该这样拍”的问题,而是“家长该不该这样做”的问题。当动画产业已经进入分众化阶段,部分受众的认知仍停留在全民合家欢时代,这种错位必然引发争议。
(四)动画分众化转型的公共认知摩擦
《争洛阳》舆论争议的核心并非“动画尺度是否超标”的创作问题,而是国产动画产业快速迭代与大众媒介认知滞后的矛盾。从产业端看,2015年以来的十年间,国产动画已经完成了从低幼到全龄、从全龄到分众的两次跃迁。创作端的观念迭代速度,远超公众认知的更新速度。当创作者已经习惯于为特定受众群体定制内容时,大量普通观众仍默认“动画是给孩子看的”,这种认知时间差必然导致适配摩擦。从制度端看,中国电影相关分级制度供给滞后也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分众化作品的市场风险与舆论争议,[5]使得分众化创作缺乏制度性的受众指引。目前,国内所有动画都被默认置于“合家欢”的模糊地带,创作者的分众意图无法通过制度管道传递给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争议由此放大。从传播端看,社交媒体时代的舆论极化效应,加剧了认知冲突的烈度。个别低龄儿童不适的案例被放大为“影片毒害儿童”的道德指控,理性讨论叙事的空间被压缩。这种舆论环境,对于尚在探索中的分众化创作构成反向压力,可能导致后续创作趋向保守。
因此,《争洛阳》的争议,是国产动画走向成熟的必经阶段。它暴露的问题,不是某部作品的个体失误,而是产业升级中必然遭遇的系统性困境。正视并解决这些困境,而非因争议而退缩,才是行业发展的应有态度。
三、观念革新:α世代受众迭代与儿童媒介观的重构
(一)以真诚叙事尊重受众主体性
《争洛阳》的创作选择,并非对市场风险的盲目忽视,而是基于对当代儿童媒介能力的清醒判断。主创团队在多个场合表达了其核心创作理念:三国历史是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财富,儿童有权接触真实、完整的历史叙事,而非被永远圈禁在童话化的安全区。英国媒介教育学者大卫·帕金翰(David Buckingham)在《童年之死》(After the Death of Childhood)中深刻反思了成人世界对儿童媒介消费的过度管控,指出将儿童永远置于“保护性隔离”中的做法,实际上剥夺了儿童通过媒介认知世界、发展批判性思维的权利。他还尖锐地指出,这种保护主义姿态背后,往往隐藏着成人对“童年纯真”的浪漫化想象,而非对儿童真实能力的尊重。[6]这一理念暗含了重要的受众观转向:从“成人决定儿童应该看什么”到“尊重儿童作为独立解读主体的权利”。
《争洛阳》不刻意迎合低幼娱乐需求,也不刻意制造感官刺激,而是以真诚的历史表达,向不同圈层的受众提供平等的解读机会。创作者相信,即便儿童暂时无法完全理解影片的全部内涵,但只要作品尊重他们的理解能力,他们便能在自己的认知水平上完成有意义的解读。动画不是某种特定内容类型的代名词,而是一种具有完整艺术表现力的媒介形式,其题材边界应由创作者的美学追求而非受众的刻板认知来界定。
这种创作姿态,打破了长期以来儿童文艺创作中的“成人代位”逻辑——即成人创作者依据自己对儿童能力的想象,来决定作品的内容边界。当成人创作者持续低估儿童的理解能力,作品便不断降维,最终强化而非回应了儿童的认知局限。《争洛阳》的实践证明,当创作者敢于提供略高于儿童现有认知水平的“挑战性内容”时,儿童反而能够激发出超越预期的解读能力。
(二)α世代儿童的媒介素养代际升级
《争洛阳》的受众反馈,有力验证了α世代儿童媒介素养的代际升级。这一判断建立在这一代人独特的媒介成长环境之上。作为完全意义上的数字原生代,α世代儿童的媒介接触环境与此前所有世代截然不同。短视频平台的知识科普、高清历史纪录片的普及、游戏化学习工具的广泛应用,使得这一代儿童在极低龄阶段便接触到历史、战争、人性复杂等多元内容。
一方面,视觉耐受度的提升同样是代际升级的重要维度。在超高清影像、3A游戏画面、视觉特效泛滥的媒介环境中成长起来的α世代,其视觉经验与二十年前的儿童已有天壤之别。影片中的写实战争场景,对于部分成人而言可能冲击强烈,但对于视觉经验丰富的当代儿童,其震撼更多来自叙事本身而非感官刺激。另一方面,虚实区分能力的早期建立,是α世代媒介素养升级的又一关键指标。在信息过载的数字环境中,这一代儿童更早地学会了质疑信息来源、区分虚构与真实。当他们对《争洛阳》中的曹操形象提出“这是真实历史还是改编”的问题时,已经展现出前代儿童在同等年龄阶段不具备的批判性思维。
这种代际升级,为国产动画的分众化创作提供了坚实的受众基础。创作者无需再以一个想象中的“脆弱儿童”为标准来限制创作边界,因为真实的儿童受众已经具备了远超预期的解读能力。
(三)从“被动保护”到“主动解读”的儿童媒介观转变
《争洛阳》的受众实践,对传统儿童媒介研究中的“保护主义”范式构成了有力的经验反拨。传统儿童媒介研究长期将儿童预设为弱势、脆弱的保护对象,主张儿童媒介内容必须经过严格的净化处理,隐藏一切暴力、死亡、复杂人性等“不适内容”。这种范式的伦理基础是对儿童的保护之心,但其理论预设却存在根本缺陷:它将儿童假定为无差别的被动接受者,忽略了儿童作为意义解读主体的能动性。
《争洛阳》的受众反馈证明,数字时代的儿童是主动的意义建构者。他们不是被动接受影片灌输的容器,而是根据自身的知识储备、认知框架、情感经验,对内容进行选择性解读、批判性思考、创造性延伸。一个能够就“曹操为什么变坏”展开讨论的10岁儿童,已经不能被简单归入“需要保护的无知者”范畴。更为关键的是,过度保护可能适得其反。在信息围墙被数字技术彻底打破的时代,企图为儿童营造一个“无菌”的媒介环境,不仅技术上不可行,教育上也不可取。如今,当儿童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通过短视频接触到比《争洛阳》更暴力的内容时,家长基于“动画=儿童”的警惕与过滤反而失效。适度、有叙事价值的复杂内容与写实表达,在有成人引导的观影环境中,反而能够帮助儿童建立对历史、社会、人性的全面认知,培养其媒介信息处理能力。
这一反拨不是要否定儿童媒介保护的必要性,而是呼吁从“无为的保护”转向“有为的引导”。前者试图通过净化内容来消除风险,后者则致力于通过培养儿童的媒介素养来应对风险。在无分级制度的现实语境下,后者显然是更具可行性的路径。
结语
《争洛阳》并非一部完美的作品。叙事门槛偏高导致其大众适配性不足,缺乏明确的观影提示使得部分受众产生误判,部分段落的节奏把控仍有优化空间。然而,这些缺陷并不妨碍它成为国产动画分众化转型的标志性文本。在创作层面,影片以写实的历史尺度、复杂的权力叙事、祛魅的人物塑造,突破了国产历史动画延续数十年的浪漫化桎梏,确立了“尺度服务叙事、创作适配分众”的核心创作准则。它证明了动画媒介完全可以承载严肃历史叙事的重量,为后续同类创作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经验。在社会层面,影片引发的争议集中暴露了国产动画产业升级中的核心矛盾:行业快速迭代与大众认知滞后之间的矛盾、无分级制度与分众化创作之间的矛盾、儿童媒介素养升级与成人保护观念滞后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的显现,不是坏事,而是产业走向成熟的必经阵痛。在理论层面,影片的受众实践验证了α世代儿童媒介素养的代际升级,打破了动画低幼化的固化认知,为儿童媒介研究从“保护主义”向“赋权引导”的范式转型提供了经验支撑。
面向未来,尊重圈层需求的差异、正视青少年的媒介解读能力、平衡艺术表达与公共传播的边界,是国产动画从“合家欢”走向“分众化”的核心发展方向。正如奥格本(William Fielding Ogburn)在《社会变迁》(Social Change with Respect to Culture and Original Nature)中指出,文化滞后的最终解决,不是迫使物质文化倒退以迁就适应文化,而是推动适应文化加速更新以匹配物质文化的发展。[7]《争洛阳》引发的争议,终将被时间证明是国产动画产业成熟进程中的一个必要节点。这场争议的价值,不在于得出“谁对谁错”的简单结论,而在于它逼迫整个行业与公众直面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当动画不再是儿童的专属消费品,我们是否准备好了接受一个多元分层的动画文化生态?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决定国产动画下一阶段的走向。
注释:
[1]王卓敏《中国动画电影的全龄化研究》,《当代电影》2014年第6期。
[2]宋凯《叙事重构:近年我国传统IP动画电影探究》,《当代电影》年2021年第1期。
[3]佟婷《动画艺术论》,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页。
[4]聂欣如《动画概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页。
[5]宋磊、孙平、易雨潇等《国产动画电影的破局与远航》,《当代电影》2026年第6期。
[6](英)大卫·帕金翰《童年之死:在电子媒体时代成长》,张建中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12页。
[7](美)威廉·费尔丁·奥格本《社会变迁:关于文化和先天的本质》,王晓毅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80页。
编辑 :杨袁丁
校对 :同 玥
审核 :徐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