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2月24日,华中“剿总”司令白崇禧在汉口向蒋介石发去一封“亥敬电”。这是白崇禧的一次“逼宫”行动,让蒋介石从速下野,否则其他各省可能立即响应行动。蒋介石在当天日记中写道:
“白(崇禧)之叛迹更显,且令张笃伦电余威逼促辞,似有迫不及待,一不作二不休之势。抑何可笑。余乃泰然置之。”蒋介石挣扎了一个月,于次年1月21日再次宣布下野,由副总统李宗仁为代总统。
此时国民党内部情况很尴尬,被毛主席称为“一国三公”,蒋介石拥有实权在老家溪口远程遥控指挥;孙科在广州办公;李宗仁在南京成“光杆司令”。李宗仁这个“代总统”可不好当,可是他还是有一些想法的,他最大的依赖是美国在背后暂时支持他。
李宗仁上台后,立即发表声明,表示在中共提出的八项条件基础上双方进行和平谈判。为了让“和谈”的顺利进行,李宗仁还是做了一些改变。1月24日,李宗仁命令行政院办理下面几件事:
一、把各地“剿匪”总部改为军政长官公署;二、取消全国戒严令;三、裁撤“拨乱”建国总队;四、释放政治犯;五、启封一切在“截乱”期间因抵触线乱”法令而被封闭的报馆杂志;六、撤销特种刑事法庭,废止该庭审判条例;七、通令停止特务活动,对人民非依法不得逮捕。
这七件事中,最受人关注的就是“释放政治犯”。李宗仁很聪明,他知道这件事能很好地提高自己的威望,进而打击蒋介石。所谓的政治犯并不是犯罪的人,而是被国民党特务抓捕的共产党人,人数有一万多人。
对于释放共产党这件事,蒋介石是反对的。当时中共南京地下党同志也在积极努力营救,原南京地下党市委书记陈修良在《李宗仁释放政治犯轶事—怀念杨兆龙同志》中透露了很多不为人知的细节。
陈修良找了很多能接近李宗仁的人,最终选择了国民党政府司法部的司长杨兆龙。杨兆龙起初也不敢接受这个任务,但是他最终还是决定劝李宗仁释放政治犯。杨兆龙对李宗仁说:“早日停止内战,可以先释放政治犯,这样就有了和平的诚意。”
李宗仁采纳了杨兆龙的意见,但是直到当年2月才最终下达释放政治犯的命令。据资料,在李宗仁的命令指示下,浙江、江苏、安徽、福建等全国十几个省份上报的数字,保守估计有一万多名共产党人。
当南京解放后,不少得以释放的共产党人还是对李宗仁颇为感激的。值得一提的是,李宗仁最终得以叶落归根,有当年下令释放共产党人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