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两国,作为隔海相望的邻邦,自古便有着频繁的交往。历史的长河中,既有温情脉脉的友好交流,也有针锋相对的剑拔弩张。而在这些冲突中,嘉靖时期的倭患最具代表性,其严重程度可与北方蒙古民族的武力威胁相提并论,历史上称为北虏南倭。
事实上,倭患并非嘉靖一朝的特例,自明初起便已存在,贯穿整个明代。为了应对沿海海盗的威胁,明政府在不同历史阶段采取了各式各样的海洋政策,而这些政策的变化,无疑深刻影响了倭患的发展轨迹。总体来看,明代的海洋政策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海禁、开海与回归海禁。本文将依次梳理这三大时期,探讨其对中日关系和倭患的深远影响。 海禁时期,自洪武至嘉靖,明初沿海的张士诚、方国珍势力被剿后,残余势力逃亡海外,与倭寇勾结,频频出没海上。朱元璋出于国家安全考虑,一方面派遣使者招徕日本国王,以维持官方的朝贡体系,并在福建、浙江、广东设立三市舶司作为地方执行机构;另一方面,对民间施行严格的海禁政策,禁止沿海居民出海,并严控造船活动,这便是明代海禁政策的开端。 从执行层面来看,官方的朝贡体系仅是招徕远方国家的政治手段,而非商业贸易机构,因此并不能满足中日两国实际的贸易需求;与此同时,民间海禁限制又让合法贸易渠道几乎瘫痪。明政府的海禁政策持续近两百年,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明成祖朱棣派遣郑和下西洋。虽有人认为郑和下西洋是促进海外贸易的经济行为,但现有研究表明,其更主要的目的是招抚海外流人,并未真正惠及民间贸易。 在这种局面下,日本商人为了满足自身商品需求,不得不采取走私方式与中国商人交换物资,甚至袭击沿海城镇,造成了巨大的安全和财产风险,这便是历史上的倭患。尤其嘉靖时期,倭患愈发猖獗,以宁波争贡事件为起点。当时日本源义植年幼无势,其左右大夫派出的使者在宁波争夺朝贡权,双方兵戎相见,抢掠浙中,明军竟无法制止,从而激起倭人对中方的轻视。 针对这一突发事件,给事中夏言提出上疏,认为倭患因市舶而起,建议废除市舶司以平息倭患。于是,朝廷开始施行罢设市舶司的政策。然而这一政策潜伏着极大隐患:市舶司曾作为官方贸易的合法渠道,民间走私尚能得到一定制约。市舶司一旦废除,中日贸易几乎完全依赖民间走私。走私贸易缺乏管理,语言障碍与偷奸耍滑行为导致纠纷频发,最终往往诉诸武力解决,从而催生了汪直、徐海等武装海盗集团。 即便嘉靖三十年暂时放宽海禁,倭患也未因此缓解,反而愈发猖獗。若要根治倭患,必须解除贸易障碍,积极开海,同时以强大武力维护正常贸易秩序。嘉靖中期,大臣如朱纨、王忬、张经、胡宗宪等不断练兵剿倭,耗费巨大,但因配套措施仍偏向海禁,结果收效甚微,反而激化矛盾,使走私与海盗现象愈加猖獗。至嘉靖末年,在戚继光等人强力镇压下,倭寇才被震慑,开海通商条件逐渐成熟,隆庆初年明政府遂展开尝试。隆庆至万历时期,明政府应民请施行开海政策,虽然对日本依旧有限制,但中日贸易得以蓬勃发展,白银、丝茶、瓷器等商品交流日渐活跃,倭患得以缓解。然而,万历二十年因丰臣秀吉侵朝,明政府暂时恢复海禁,五年后日本撤兵,开海政策得以恢复,持续至万历末。总计约五十年,相较于明代两百七十六年的漫长历史,开海时期显得短暂而珍贵。 万历末至崇祯,明朝因战争耗损,海防薄弱,难以应对西方国家和日本的竞争与掠夺,出于安全考虑,再度回归海禁政策直至明亡。总体而言,明代若要海疆安定、倭患不起,强大武力与开放海洋政策缺一不可。明前中期武力虽强,但海禁阻碍了贸易;明末开放通商,却因武力衰弱难以保障,最终回归海禁。隆庆至万历的短短五十年,恰恰是武力与开海政策结合的成功实践,使倭患得以平息。 历史给予我们的启示十分清晰:开放的对外政策和强大的综合国力必须齐头并进,只有将二者结合,国家方能在国际舞台上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