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话题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那就是民国时期文人教授的收入究竟有多高。让人好奇的是,这一话题因为一份西南联大教授的工资表而重新被提起。这份工资表的内容相当有趣,其中陈演恪的工资最高,达到了每月500大洋,而最低的工资则为120大洋,甚至按照平均水平来计算,大学教授的月薪大约也在200至300大洋之间。对于普通的助教来说,一个月的收入也差不多在几十大洋左右。
相比于其他行业的收入,这些工资显得格外高。比如一个普通的县长,月薪也不过20大洋左右,当然这也和地方经济状况有关。再看看一个普通的警员,月薪仅为2块大洋,这已经算是一个相当高的水平了,因为有不少做体力劳动的普通百姓,一年下来也未必能挣到一块大洋。而在这种背景下,民国时期的知识分子,尤其是文人教授的收入无疑是颇为丰厚的。 说到这一点,不禁让人想起老舍先生的《我这一辈子》,书中的主人公福海,一个月的工资仅为3块5,而这一收入远超许多行业的工薪。福海曾经花了一块大洋雇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城里的酒楼,准备了一桌酒席,之后再由黄包车夫将其送回。由此可见,在民国时期,一块大洋的购买力极为强大,足以支持一些贫苦百姓几个月甚至半年的开销。 由此可见,民国时期的确是文人和知识分子较为幸福的时代。许多当时在大学担任教授的知识分子,都曾有过出国留学的经历。尤其是那些没有公费留学机会的人,大部分都是靠自费完成学业的。 谈到鲁迅先生,我们几乎每个人都读过他的作品,但或许鲜少有人意识到,鲁迅先生的家庭背景并非贫寒。事实上,他的家族曾经非常富裕,这一点从《少年闰土》一文中便能看出。文中的闰土父亲章福庆曾在鲁迅家中帮忙做事。然而,到了1893年,鲁迅家道中落,富贵的生活一去不复返。家族亲戚的冷眼旁观,也给年轻的鲁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幸运的是,尽管家境变故,鲁迅依然得到了家人千辛万苦的支持,成功考取了公费留学的机会,前往日本留学。 回国后,鲁迅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在杭州和浙江两地的师范学堂担任生理学和化学的教师。然而,即便如此,鲁迅的收入依然微薄。直到1912年,民国政府成立后,应教育总长蔡元培的邀请,鲁迅才赴任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同年八月,鲁迅被任命为北京政府教育部佥事,当时他的月薪大约为350大洋。 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鲁迅开始在北京定居。为了在这座大城市立足,鲁迅最终购买了四合院。他在北京有两套四合院,其中一套位于阜成门内西三条附近,另一套则在八道湾胡同11号。鲁迅的第一套四合院位于八道湾胡同,总面积超过500平方米,里外一共有32间房。从当时北京的地理位置来看,这处房产无疑属于黄金地段,因此价格自然不便宜。据说,为了购买这处四合院,鲁迅花费了3765大洋。除了鲁迅的积蓄,鲁迅的其他兄弟也为这项投资贡献了一部分资金。尽管生活在这个院子里的人非常多,鲁迅一家人也因此而过上了较为舒适的日子,但由于院子的位置太吵闹,鲁迅仅在此居住了四年便搬走了。之后,他在阜成门附近花费了800大洋购置了第二套四合院。这套房子的面积相较于第一套要小一些,但价格上的差异,也可以理解,因为阜成门当时属于北京的贫民区,且交通不便。 虽然鲁迅的月薪已经相当可观,但购买这套第二套四合院的800大洋,他几乎拿不出来,甚至不得不四处借贷。直到他离开北京赴厦门任教后,这笔债务才终于偿还完毕。 值得一提的是,鲁迅每月350大洋的薪水,是他刚进入北京时的收入。随着职务逐步提升,加上稿费等额外收入,鲁迅的年收入实际上在一两万大洋左右,800大洋的开支对于他来说并不算太大的负担。然而,由于家里人口较多,鲁迅的大部分收入被用于家庭开销。此外,鲁迅对藏书的热爱也是不容忽视的,这一爱好同样占据了他大量的支出。直到鲁迅去世后,他在北京四合院中仍有不少藏书。后来,朱安打算将部分藏书卖掉以维持生计,许广平曾写信劝阻他不要出售这些珍贵的书籍,最终朱安才作罢。这一小插曲,足见鲁迅藏书对他来说的意义非凡,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鲁迅收入中的一部分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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