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彭年
法治故事
陈彭年(961-1017),字永年,南城县人,抚州历史上第一个副宰相,著名文学家、音韵学家。著有《大宋重修广韵》《江南别录》《文僖集》等书行世。抚州名人园为他立有雕像。
雍熙二年(985),陈彭年考中进士。咸平三年(1000),担任秘书丞、金州知州。他上疏建议朝廷置谏官、择法吏、简格令、省冗员、行公举。
景德三年(1006),陈彭年任龙图阁待制、刑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等职。在这期间,他当过科举考官,修订了科举考试条例。他针对科举考试中的舞弊情况,主张设立“糊名誊录”制度,即将试卷中应试人所写的籍贯、姓名进行弥封,交誊录人按规定字体誊写,再送考官批阅。其中“糊名”是防止以姓名取人,“誊录”是防止凭字迹取人,这是两项防止科举考试作弊的重大举措,有利于确保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这个“糊名誊录”制度是一个了不起的发明,一直为后世所沿用。从这次科举考试条例颁行到清末,每次科举考试,考生试卷都要经过“糊名、誊录”两道程序,方送考官评阅,减少了科举舞弊的发生。
供稿|杨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