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王莽时代的王田制改革,其实并非是我们熟知的西周、古蜀国或汉初那种井田制农业土地和税赋制度。它更像是战国时期中原兵民合一的军赋制度。 王莽的王田制政策虽然名义上赋予农民土地使用权,但他们并未真正拥有土地的产权。土地的实际所有权名义上归朝廷,实则掌握在地方官府手中。这种制度实际上使得王莽的土地改革回到了上古时代的奴隶制或战国时期兵民合一的专制制度状态,回到了那种由地方官吏控制土地的局面。因此,这种改革不仅没有促进社会进步,反而成为了国家动荡不安的根源。 《说文》中的土字部首,涵盖了150多个字,王、田、皇、圣、玉、玺、社稷等许多与中国古代政治文化和治水文化息息相关的词汇,几乎都与土字有紧密联系。春秋战国时期,蜀地一直是个独立且避开中原战乱的区域。如今我们看到的隶书文字,可能最早便在蜀国地区产生。即便在西汉时期,许多古代文字学专家也都集中在蜀地。 从秦汉隶书的八分字形结构特点来看,可以推测,创造这些文字的学者们生活在一个重视易学、八卦和地理方位的文化氛围浓郁的地区。尤其是蜀汉地区,出土的隶书碑刻至今仍被视为中国书法和文字学界的珍贵遗产。
传说蜀帝开明氏从郫邑迁都成都时,建城官员曾夸口说: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然而,这一说法显然存在牵强附会的成分。因为,这样的表述实际上来自南宋黄善夫的《史记·五帝本纪》——关于舜在历山和河滨之间建设家园的故事。此说法,可能是由魏晋时代的史学家皇甫谧所编纂出来的。至于成都这一名称的真正来源,至少在晋朝时期的蜀人常璩所著《华阳国志》中并未提及。如果蜀人当时认可这种说法,必然会在《华阳国志》中有所记载。 古蜀国是周王朝开国的诸侯之一,因此,蜀地的城市命名很可能受到了周朝《周礼》典籍中井田制单位划分原则及城市规制的影响。比如《周礼·冬官考工记》中提到的门阿之制和九夫为井,方十里为成的理念,或许正是成都这一名称的来源。 我们今天所说的成,指的是农业耕作土地的面积单位。在西周时期,井田制被视为先进的农业制度,代表了与野人游牧渔猎生存方式截然不同的定居农业文明。而都,则是《周礼》所描述的四甸为县,四县为都的政治区划单位,即井田制的行政区划模型。 因此,成都这一名称的来源,显然与周朝时期的人们将其视为农业文明的中心城市密切相关。而早期的成都,也可能辖有四县,体现出它作为地区政治与文化中心的地位。至今,成都市周围的郊区仍保留着甸和邑这些古老的地名。 《华阳国志》中的描述也指出,成都名称的起源与周朝的井田制息息相关。刘熙在东汉时专门注释了州和国的含义,可以说,成都这一名称的背后,代表了古蜀国深厚的农业文明底蕴。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古蜀国的十一税赋制度在秦吞并后遭遇破坏,但进入蜀汉建立汉政权后,刘邦继承了这一制度,并成功开创了和顺而昌的西汉局面。这一兼顾公私利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至今仍被认为是人类国家体系中的一种理想模式。 笔者之所以选用成都这个名号,来探讨中国古代井田制的起源,并非凭空想象,而是经过长期考证中国古代历史、税赋制度与文化背景后所得出的结论。尽管这种说法未必是唯一正确的,但它或许为破解中国古代井田制的历史之谜提供了一条新的线索。 井田制,尤其是共田制和公田制问题,涉及到中国古代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起源问题。战国时期的私字,与秦汉隶书的和字形相似。而先秦文献中关于和的讨论非常频繁,特别是在《左传》中,八十余次提到和字。 在《尚书·尧典》中,也明确提出: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这里的雍指的是一种和谐的社会形态,强调社会各个层面的平衡与融合。更为重要的是,先秦的政治家已经提出了治国理政的九功理念,其中和字占据了核心地位。结语 虽然汉文帝时代的晁错才开始整理以汉隶文字记载的经典文献,这些文献中包含了不少可能属于西汉托古伪作的内容,但至少,关于和与私关系的探讨,反映了西汉时代对社会和谐的深刻理解。在西汉时期,和字已经发展成一个涵盖个人、民众、王朝乃至整个天下的综合概念,强调不同社会层面的和谐与统一。这种思想无疑对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体系的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