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之是明朝中期的一位杰出官员,出生于江西永新。他从小便展现出超凡的才智,远超同龄人。刘定之的父亲十分重视他的教育,每天亲自教导他,使得他能够熟记数千字的文言。 有一天,刘定之写了一篇《祀灶文》和一首《咏桃浆》诗,他的父亲偶然看见后,深感惊讶,认为刘定之具备了出类拔萃的才华,能够应对各种挑战,并且预言他将来一定能取得很大的成就。 正统元年,刘定之果然通过会试考中状元,并在随后的殿试中获得了探花的好成绩,声名远扬。此后,他被任命为翰林编修,开始了他在朝廷中的重要职务生涯。
正统四年,京城发生了严重的水灾,朝廷命令刘定之提出解决方案。他上奏了十条建议,但这些建议未被采纳。 正统十三年,刘定之的弟弟刘寅之与家乡人发生了冲突,事件中的一些言辞牵扯到了刘定之本人,导致他被捕入狱。不过,不久后真相得以澄清,刘定之最终被释放。当时,他在翰林编修的职位上已近任期结束,因此他被按惯例升任为翰林侍讲。 景泰皇帝朱祁钰继位后,刘定之再次上书,提出了十条治国安邦的建议,得到了皇帝的高度评价和褒奖。 景泰三年,刘定之被晋升为司经局洗马,随后又升任为右春坊右庶子。 在英宗朱祁镇复辟之后,刘定之被任命为翰林学士。成化元年,他进一步晋升为太常少卿兼侍读学士。一年后,刘定之以原职进入内阁,开始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不久,他又升为工部侍郎兼翰林学士,职位更加重要。 当时,江西、湖广等地发生了大规模的灾难,许多地方官员依然按原规定征收赋税。看到这一情况,刘定之深感忧虑,立即向朝廷上报,指出:如今国库储粮充足,储备相当丰厚。而江西和湖广地区的百姓因灾情困苦,生计艰难,许多人正在忍受饥饿。但地方官员仍然严格按照原定标准征税,这样的做法显然不符合陛下仁爱之心。 宪宗皇帝朱见深对刘定之的言辞十分感动,立即下令停止课税。 成化四年,刘定之被晋升为礼部左侍郎。在此期间,宪宗皇帝朱见深宠爱年长自己十余岁的万贵妃,而年轻的皇后则未能为皇帝诞下子嗣,致使太子的继承问题迟迟未能解决。刘定之曾上书对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然而最终未能得到实质性的回应。 不久后,刘定之的健康状况出现了问题,他多次上书请求辞去官职,回乡养病。朱见深下令挽留,并派遣太医为他诊治,同时赏赐了他一些物品。一年后,刘定之因病去世,享年六十一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