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中国佛教发展的黄金时期。这个时期的文化环境包容开放,佛教相关政策也逐渐完善。佛教的经典翻译、佛教文献创作和宗派的形成都达到了空前的高度。随着印度佛教的逐渐衰退,唐朝成为了世界佛教的传播中心,佛教通过中国传播到世界各地。唐代佛教的蓬勃发展,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寺院建设、僧人制度、经文翻译等。本文将简要概述唐代佛教最为重要的几个方面:寺院、僧人、译经,以及佛教宗派的形成和发展。
自东汉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白马寺建立以来,中国的寺院建设几乎与佛教的传播历程同步发展。《大宋僧史略》记载:寺者,释名曰:‘寺,嗣也。’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也。本是司名。这里提到的西僧是指摄摩腾和竺法兰,他们在来华时,最初住在鸿胪寺,后来又迁至白马寺,并最终形成寺这一名称。汉魏时期,朝廷仅允许西域僧人建立寺院。西晋时期,司马炎推动了大宏佛寺,广树伽蓝的建设;南北朝时期,寺院数量激增,开始形成全国性的寺院网络。隋朝开皇初年,恢复了北周时期被破坏的寺庙,并下令修建新的佛寺,甚至设立寺额,鼓励有能力者参与修建。 唐代寺院建设的数量庞大,分布广泛,政府实施了按州置寺,且有定数的政策。最初建造寺院并没有严格的地理规划,很多寺庙的建立是根据僧人活动而随意设立,如白马寺和建初寺等。类似的按州设置寺院的政策最早可追溯至北魏。北魏文成帝曾下令,在各州和郡县设立佛图专区。隋朝初期虽然出现了寺庙建设的过度现象,但仁寿年间开始效仿北魏的做法,逐步实施按州立寺的政策。唐朝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政策,实行州别一寺的原则。唐高祖时规定京城留寺三所,其余天下诸州,各留一所。到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全国寺院总数达到3716所。到唐高宗乾封元年(666年),寺院数量增加至4000余所。武则天时期,又下令在各州建立大云寺。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年),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年)等时期,政府也相继实施了按州设寺的政策。 唐玄宗开元末期,全国有三百二十八个州(郡),佛寺数量已达到5338所,史书记载:凡天下寺有定数,并标明这一数字为5338所。这些寺院包括了按州置寺和随机修建的官寺、皇家寺庙、贵族寺庙以及民间自建的寺庙。唐代佛寺数量的控制和稳定,部分原因是唐代实行了给额制。给额制就是国家通过赐予寺庙名额来认可其合法性,这一制度最早在南北朝时期就有了雏形。 到了隋朝,给额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皇帝开始亲自为寺庙命名,或审定僧人所取的名字,并要求寺院提交布局图,获得国家的正式批准。在唐代,给额制不仅是对寺庙的认可,也成为国家控制寺庙数量与分布的手段。唐玄宗曾根据寺额的有无来裁撤一些寺庙,并特别在交通要道设立寺院。通过给额制,唐代能够有效避免寺庙的滥建,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同时协调了佛教与民众精神生活的关系。佛教已经成为当时政府政治、经济和精神生活的重要部分。 唐代的僧人出家制度同样受到政府严格管理。最初,汉人并不允许出家成为僧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北魏开始设立度僧制度,所有出家的人都必须经过政府批准。唐代继承并加强了这一制度,僧人出家前需要获得度牒,也就是由国家颁发的文书凭证,证明其身份的合法性。唐代的度僧方式有三种:试经、恩特和进纳。试经度僧是唐代特有的控制僧人数量的制度。申请出家者需要通过考核,经论的理解和解释达到标准后,才会被颁发度牒,成为合法的僧人。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年),开始要求所有出家人必须通过试经,考核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严格,考核的经典内容也不断变化。试经不仅要求僧人诵读经典,还要求理解其奥义。唐代的试经制度成为了控制僧人数量、保证僧团素质的有效方式。 恩特度僧则是皇帝在特殊情况下赐予出家名额。例如,在重大节庆时,皇帝会特别允许一些人出家,或者在皇家寺庙需要补充僧人时,皇帝会恩准一些有道德修养的人出家。此类度僧通常不需要经过试经,直接由皇帝或高僧推荐。 进纳度僧,也称为卖度,指的是政府通过收取一定的费用,为需要出家的人发放度牒。这种做法最早出现在唐中宗时期。后来,这种卖度制度在安史之乱后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并成为了解决政府财政困难的一种手段。政府通过卖度牒,既可以为寺庙补充僧人,又能够缓解财政压力。 唐代的度僧制度,不仅保证了僧团的整体素质,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僧尼人数的增长,保持了僧团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平衡。这一制度的成功经验,成为后代各朝代度僧制度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