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八年,户部侍郎郭桓滥用职权,贪污严重,数额巨大。这件事激怒了朱元璋,他下令将所有涉及此案的官员和商人全部斩首,无论罪轻或罪重,最终有三万多人因此丧命。此案成为明初打击腐败的一大典型,彰显了朱元璋对腐败分子的零容忍态度。
在中国历史上,贪官污吏屡见不鲜,他们如同野草一般,根深蒂固,难以根除。尽管有许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打击腐败的效果始终不尽如人意。谈到反腐,朱元璋无疑是一位极具代表性的人物。他从贫苦平民出身,一步步成为明朝的开国皇帝。他最为了解百姓疾苦,也因此最为痛恨贪污腐败。在位期间,他不仅亲自严惩贪官,还制定了许多极为严格的法律,对违规者采取极刑,绝不手软。据说,明朝有位官员因过于清廉,回乡时甚至没有足够的路费,朱元璋得知后大为震怒,命令对其处以极刑。 朱元璋出生在贫苦农民家庭,小时候曾给地主家放牛。一次天灾导致他家人去世,17岁的朱元璋成为孤儿,之后他流落到皇觉寺当和尚,靠乞讨为生。在做游僧的过程中,他亲眼目睹了元朝末年的腐败现象,贪官污吏剥削百姓,民生困苦,而他自己也因此被迫离乡逃命。由此,他立下了推翻元朝、打击腐败的决心。25岁时,朱元璋弃僧从戎,开始了推翻元朝的征程,经过多年努力,最终建立了明朝。称帝后的朱元璋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贫苦出身,他保持简朴的生活作风,关心民生,勤政爱民,可以说是一位典型的明君。 朱元璋为了铲除贪官污吏,采取了多种手段。他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采取不同的惩罚措施。明初,许多元朝的旧官吏仍在朝中任职,他们凭借曾经的功绩,胆敢横行霸道,贪污腐败。朱元璋对此毫不手软,严肃处理这些贪官,并公开审判,以儆效尤。朱元璋还不是单纯地惩罚坏人,他同样奖励那些清廉正直的官员。对这些好官,他不仅给予丰厚的奖励,还提拔他们,甚至为他们建造府邸,安享晚年;死后,还为他们立碑、写祭文,永载史册,成为典范,激励后人学习他们的廉洁奉公。 朱元璋实施的这一系列政策,不仅清除了元朝末年贪污腐败的阴霾,还逐渐改善了明朝初期的官场风气。此外,朱元璋还加强了中央集权,奠定了明朝的稳固基础。在他的统治下,官员的俸禄较低,朱元璋认为只要保证官员的基本生活即可,避免过度奢华浪费。而有一位特别清廉的官员曾秉正,他为官清正廉洁,民众非常爱戴。曾秉正在洪武九年提出了一个解决灾难的计策,获得了朱元璋的赏识,并因此步步高升。然而,由于他直言不讳,得罪了不少人,最终因触怒朱元璋而失去了官职。 失去官职后,曾秉正无奈回到家乡,然而他身无分文,连回乡的路费都没有。为了筹集路费,曾秉正做出了令人震惊的决定——卖掉自己的亲生女儿。朱元璋得知此事后极为愤怒,认为曾秉正作为朝中大臣,竟然做出如此不道德的行为,简直是在讽刺自己识人不清。于是,朱元璋下令将曾秉正处以极刑。尽管朱元璋极为痛恨贪官,但他所制定的法律过于严苛,而他自己也有一定的嗜杀倾向,因此朝中的官员们都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下,生怕成为下一个受害者。通过这些政策,朱元璋虽然成功打击了许多腐败分子,但也使得整个朝廷的气氛变得紧张和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