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悔改的日本右翼有多少是当年131万返回日本受到热烈欢迎的战俘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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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信号!日本首次出口爱国者导弹:当年28名侵华甲级战犯仅7名死刑8人服刑6-8年就释放131万战俘返回日本受到热烈欢迎
东京审判的公开记录,侵华战争中的日本甲级战犯共有28人。这28名战犯均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起诉,最终其中25人被判定有罪,7人被判处并执行了绞刑。
在28名甲级战犯中,以下7人因直接参与策划或实施侵华战争中的重大暴行(如南京大屠杀)而被执行死刑:
东条英机:日本首相,发动太平洋战争的主要战犯。
松井石根:南京大屠杀的纵容者。
武藤章:参与南京大屠杀的华中方面军参谋副长。
坂垣征四郎:“九一八事变”组织者。
广田弘毅:提出“广田三原则”的文官首相。
木村兵太郎:制造仰光大屠杀的“缅甸屠夫”。
土肥原贤二:策划“华北自治”的特务头子。
东京审判最初指控的甲级战犯嫌疑犯有110人,但最终仅对28人进行公开审判。审判过程中因法律依据不足、各国立场差异等,量刑存在争议,部分战犯(如石原莞尔)未被起诉。
除了东条英机、松井石根、武藤章、板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贤二这7名被判处绞刑的甲级战犯外,还有21名甲级战犯被判处了刑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战犯12人其中8人服刑几年后就释放4人死于监狱
侵华日军总司令官畑俊六:被判终身监禁,服刑6年后被释放。下两图:
大岛浩:驻德大使,被判终身监禁,服刑7年后被释放。
冈敬纯:海军军务局长,被判终身监禁,服刑8年后被释放。
贺屋兴宣:近卫、东条内阁藏相,被判终身监禁,服刑7年后被释放。
木户幸一:裕仁的谋士和替身,被判终身监禁,服刑7年后被释放。
岛田繁太郎:海军大臣,被判终身监禁,服刑7年后被释放。
铃木贞一:总务长官,被判终身监禁,服刑8年后被释放。
日本驻伪满洲国大使南次郎:被判终身监禁,服刑6年后被释放。下图:南次郎
荒木贞夫:两届内阁陆军大臣,被判终身监禁,服刑8年后病死于狱中。
梅津美治郎:关东军总司令,被判终身监禁,服刑1年后病死于狱中。
小矶国昭:日本第41任首相,被判终身监禁,服刑1年后病死于狱中。
白鸟敏夫:驻意大利大使,被判终身监禁,服刑1年后病死于狱中。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战犯:桥本欣五郎:南京大屠杀执行者,被判终身监禁,服刑7年后被释放。下图:桥本欣五郎和东条英机(光头)
平沼骐一郎、东乡茂德、松冈洋右、永野修身等14名甲级战犯也被列入靖国神社供奉名单。
部分被判无期徒刑的战犯实际服刑时间较短,因美国对日政策的转变而提前获释。
侵华战争后日本战俘及侨民返回日本的具体人数:
日本投降后,滞留中国的日本人(包括战俘和侨民)总数约为320余万人,其中日军官兵约100多万,日侨约220万。至1946年11月,这些人员已基本遣返完毕。
中国国民政府统计的日军投降官兵为131万余人(含战俘);何应钦将军的记录显示,仅战俘人数即达125万多人。
苏联方面遣返的日本战俘超过50万,但日本政府对此数据存疑。争议较大的“37万”一说仅指苏联遣返的关东军部分人员,并非整体战俘数量。
审判与清算:战后中国国民政府及新中国均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国民政府时期审判战犯863人,其中139人被判死刑;1956年新中国特别军事法庭对45名战犯审判,全部认罪。
战后境遇:返日日军士兵常遭社会歧视,部分人因无法承受压力而自杀。
侵华战争后返回日本的战俘及侨民总数约320万。
1945年日本战败后,约320万战俘及侨民被遣返回日本,其回国后的生活状况呈现出复杂的面貌。
这些战俘和侨民抵达日本后,受到了民众的热烈欢迎。据描述,码头、车站和街头巷尾都挤满了欢迎的人群,有身穿白色制服的妇女向他们鞠躬致意,现场人山人海、旗帜飘扬,场面如同庆祝胜利一般。部分战俘甚至以英雄般的姿态游行,显得桀骜不驯。这种欢迎场景与他们在战败初期的忐忑不安形成了鲜明对比。
由于中国国民政府实行了较为宽大的遣返政策,允许日俘日侨携带必要生活用品和一定数额的款项回国(军官500元,士兵200元,一般侨民1000元),这为他们回国后的生活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然而,这种“英雄般”的待遇也引发了关于历史认知的讨论,有观点认为这反映了当时政策“宽大有余,惩戒不足”的隐患。
与中国对待日俘的宽大政策形成对比的是,苏联和澳大利亚对日本战俘的处理方式截然不同。在苏联的日俘被送往西伯利亚服苦役,约有三分之一因严寒和劳累死亡;澳大利亚则直接处决了部分战俘。这种差异使得中国对日俘的遣返政策在世界战争史中显得较为特殊。
约320万日本战俘及侨民在遣返后,其生活状况因受到热烈欢迎而相对顺利,但这一现象也引发了关于历史记忆与政策后果的长期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