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丢失的领土如今大多被其邻国控制,除了朝鲜之外,其他十四个与中国接壤的国家或多或少都曾获得清朝的部分领土。具体来说:
1. 俄罗斯:
- 外东北:面积约100万平方公里,是通过《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割让给俄罗斯的。
- 唐努乌梁海: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原为中国领土,1921年,俄国单方面在该地区成立了图瓦人民共和国,并迫使外蒙古承认其独立。1944年,苏联将其并入版图。
- 科布多:这是《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中的割让地区,位于现今的蒙古和中国边境。
2. 蒙古:
- 外蒙古:约156万平方公里,原为清朝的领土,1946年该地区正式宣布独立,成为今天的蒙古国。
3. 哈萨克斯坦:
- 该地区包含巴尔喀什湖以东和天山中脉以北的大片土地,曾是清朝的领土。
4. 吉尔吉斯斯坦:
- 这一地区位于天山中脉与南脉之间,也是清朝曾经的领土。
5. 塔吉克斯坦:
- 该国失去的两块土地分别位于乌孜别里山口以西及以南、萨雷阔勒岭以西的区域。
6. 阿富汗:
- 瓦罕走廊东部:这片地区属于清朝的旧领土,后来被阿富汗控制。
7. 印度和巴基斯坦:
- 拉达克:19世纪40年代初,锡克王国占领了拉达克王国。1846年,英国单方面将拉达克划入查谟-克什米尔土邦的版图。现在,印度实际控制拉达克的大部分,巴基斯坦控制其中一小部分。
8. 缅甸:
- 清朝与英国签订的《缅甸条款》在1886年使清朝放弃了梅恩开江、南坎和萨尔温江这三块土地。
9. 老挝:
- 乌得地区:在1896年清政府与法国签订《中法续议界务条约》时,乌得等地被割让给法国。
10. 越南:
- 清朝在1885年与法国签订《越南条款》,割让了包括勐赖在内的部分领土。
总结来看,清朝丢失的这些领土如今被多个邻国占据,其中包括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国家。每一块领土的丧失,都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和复杂的政治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