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奇冤江南一叶,同室操戈相煎何急。”这句诗出自周恩来总理,用来纪念在皖南事变中英勇牺牲的烈士,同时也揭露了国民党顽固派借抗日之名,实则进行内战的丑陋面目。然而,在我的家乡焦作,也曾发生过一起鲜为人知的战斗——许河事变。
许河事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历史教训。它提醒我们,党内统一战线的关键在于独立自主和通过斗争求得团结,而不是单纯通过退让去寻求团结。若在危急关头,思想上放松警惕,缺乏对斗争的决心和准备,往往会带来惨痛的损失。 1938年12月4日,国民党顽固派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焦作博爱县的许河村发动了突然袭击,致使我晋东南独立游击支队第二大队(即二大队)遭受惨重伤亡,这就是历史上的“许河事件”。 二大队领导成员 - 汪家道:大队长,解放后晋升为少将,曾任沈阳军区副司令员。 - 程明升:政委,解放后任东北电业管理局局长。 - 刘聚奎:政治部副主任,解放后担任川北行政公署副主任。 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共北方局指示程明升留在焦作,组织敌后抗日工作。他以焦作扶轮小学党支部为核心,广泛团结各阶层人士,组织煤矿、铁路工人和师生成立了道清游击队,积极开展抗日活动。通过努力,程明升于1938年春成立了修武县政府,并亲任县长。 为了壮大游击力量,程明升将道清游击队与太行南区的游击队合并,组建了晋东南独立游击支队第二大队。汪家道任大队长,程明升为政委,刘聚奎担任政治部副主任,部队佩戴“八路游”臂章。在这个时期,他们依托党领导的抗日政府,积极开展各种抗日活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支持。 然而,程明升的激进抗日措施引起了当地富绅和国民党顽固派的不满。郭仲隗,时任河南省第四行政督察署专员,因程明升领导的抗日武装与地方富豪的利益发生冲突,决定采取行动打击共产党员及进步人士。1938年冬,郭仲隗以“程明升不服从专署领导”为由,撤销了程明升的县长职务,并派人接管。然而,这一举动遭到修武人民的强烈反对,群众自发组织示威,迫使接管者撤离。 事件爆发 郭仲隗在得知修武县的抗日武装不甘屈服后,联合地方反动势力和铁道警备队进行围剿。1938年12月3日,二大队决定转移。最初,队伍计划向东转移,但途中决定转向西,向博爱县进发。此时,敌人已经在许河村布置了伏兵。 当部队经过许河村时,遭到敌人拦截。刘聚奎前去交涉,要求通过,但对方明确表示:“道清支队可以通行,修武县大队不行,必须交出程明升。”刘聚奎坚决拒绝,并指出这将破坏抗日统一战线。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敌人依然坚持不放行。 在思想上过于依赖团结,二大队的战士开始高唱抗日歌曲,希望通过歌声唤起对方的民族责任感。然而,敌人不为所动,最终开火袭击我方。由于缺乏战斗准备,我方在慌乱中开始反击,伤亡惨重。特别是新改编的第三营,大部分士兵在战斗中撤离。经过长时间激战,战斗直到下午四五点钟才暂时停止。 事件影响与后果 许河事件给抗日统一战线带来了巨大冲击。这不仅让我党的修武县抗日政府被迫解散,而且二大队也损失惨重。焦作一带的革命形势迅速恶化。郭仲隗在事件后的进一步压制导致了大量无辜的共产党员和抗日进步人士的遭遇迫害,许多抗日干部被无理拘捕并遭到暗杀。 事件发生后,八路军总部即向国民党提出抗议,要求追究责任者的责任。虽然国民党方面为此做出了某些表面上的道歉,但郭仲隗依旧未能受到应有的惩处。 许河事件成为抗战初期,国民党顽固派破坏国共合作、制造内讧的标志之一,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面对外敌侵略时,国内统一战线的重要性。正如彭德怀在1939年所言,团结是战胜敌人、取得抗战胜利的关键。 参考资料 - 程明升自传 - 刘聚奎《关于许河事件》的回忆- 1939年5月,新华日报特派员克寒对彭德怀的采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