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席卷了整个中国,社会动荡不安。为尽快平息这一乱局,刘焉,这位汉室宗亲,向汉灵帝提出了恢复州牧制度的建议。刘焉认为,赋予州牧在地方上拥有招募兵马的权力,可以有效地抵御内乱,平定骚乱,减轻中央的负担。虽然这一建议意味着地方诸侯将拥有更多的军事与政治权力,可能加剧中央与地方的分裂,但汉灵帝最终还是采纳了这一提议。然而,尽管州牧制度的恢复本意是为了稳定局势,汉灵帝在位期间,仅任命了三位州牧。那么,这三位州牧分别是谁呢?
首先是益州牧——刘焉。刘焉(生年不详—194年),字君郎,出身于江夏郡竟陵县(今湖北省天门市)。他是西汉鲁恭王刘余的后代,东汉末年的一位宗室大臣、地方豪强。刘焉最初以汉朝宗室的身份入仕,担任过中郎、雒阳令、冀州刺史、南阳太守等职。中平五年(188年),他向朝廷上奏,请求担任益州牧,经过一年的等待,终于得到了汉灵帝的任命,并被封为阳城侯。此后,他前往益州进行政治整顿,尤其加强了对当地豪强的打压,巩固了自己的权力。进入益州后,刘焉更是派遣张鲁占据汉中,截断了与中央的联系,使得益州与朝廷断绝了联系。益州的局势逐渐向刘焉倾斜,最终形成了割据一方的局面。很明显,汉灵帝恢复州牧制度,不仅没有阻止割据势力的扩张,反而加速了这种局面的形成。刘焉于兴平元年(194年)因背疮逝世,他的儿子刘璋继承了益州牧之位。此事也标志着朝廷对益州的控制彻底丧失。
接下来是豫州牧——黄琬。黄琬(141年-192年),字子琰,出生于江夏郡安陆县(今湖北省安陆市)。黄琬早年丧父,但他聪慧机智,口才出众,很早便在仕途上崭露头角,历任五官中郎将等职。光和末年,他得到了太尉杨赐的推荐,开始担任议郎,并进一步升迁为青州刺史,后又转任侍中。中平初年,黄琬被任命为右扶风太守,后来还担任了将作大匠、少府、太仆等重要职务。黄巾起义爆发后,黄琬被汉灵帝任命为豫州牧,负责平定豫州的动乱。黄琬成功平息了各地起义,安定了豫州,功绩显赫,朝廷更是赐封他为关内侯。可惜好景不长,在董卓篡位后,黄琬成为了反董卓的力量之一。他坚决反对董卓迁都长安,并联合其他大臣谋划刺杀董卓。董卓被杀后,黄琬虽然被升职为司徒、太尉,并封阳泉乡侯,但在董卓死后的混乱局势中,黄琬终未能保住自己的地位。公元192年,李傕与郭汜攻入长安,黄琬被捕并最终死于狱中,享年五十二岁。
最后是幽州牧——刘虞。刘虞(生年不详-193年),字伯安,出身于东汉宗室,他是东海郡郯县(今山东省郯城县)人,东海恭王刘彊的后裔。与刘焉、刘表、刘备等人一样,刘虞也是汉室的宗亲。刘虞年轻时便因孝顺与才干而被举荐为孝廉,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他先后担任过东海郡的吏职,凭借卓越的政绩,被任命为幽州刺史。在任期间,刘虞表现出色,广受百姓爱戴,名声逐渐鹊起。黄巾起义爆发后,刘虞被任命为甘陵国相,继而担任宗正等职务,安抚百姓,平息骚乱。公元189年,刘虞被汉灵帝任命为幽州牧,他的治理为当地带来了一定的安宁。然而,黄巾起义的爆发和随之而来的混乱局势,最终使刘虞的掌控力大大削弱,幽州的局势也愈发复杂。
这三位州牧的任命,虽然旨在稳定地方政权,控制局势,但实际上却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失控,各地豪强逐步崛起,形成了割据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