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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内务府的旗人地位相对较低,但因为他们是皇帝身边的家奴,受到特殊重视,所以往往被派遣到外地担任重任,既富裕又显赫,掌握不小权势。
从这个角度看,虽然留在内务府地位稍显逊色,但因其与帝王更为贴近,对于急切想要获得世祖信任的洪承畴而言,这种“近水楼台”的优势难以忽视。那么,为什么他要脱离内务府,转而加入八旗汉军呢?
洞察时局,审时度势,是洪承畴性格中最闪光的特质。
从制度层面讲,八旗系统分为外八旗和内务府(包括王府)两个截然不同的组织体系。
两者在组织架构和运作体系上完全独立,因此旗人身份区分为外八旗旗人和内务府包衣。八旗隶属于满洲、蒙古和汉军三大类共二十四旗,而包衣则分属皇室内务府及宗室王公府,身份地位也分高低,佐领下人和管领下人有着严格区分,旗下还附带壮丁、奴仆等不同等级的人员。
不过,只要是正身旗人,都拥有独立户籍,无论是八旗旗人还是内务府包衣,在仕途发展上并无本质差别。
例如,内务府出身的人同样可以官至京城重臣,如六部尚书、大学士,甚至担任将军、都统、督抚、河道总督等封疆大吏,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正红旗包衣吴兴祚曾任福建巡抚、两广总督;镶黄旗包衣旗鼓人周大成任弘文院学士;镶黄旗包衣管领下人布达理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镶黄旗包衣高斌担任直隶总督,并通过贵妃外戚关系被抬入满洲旗;而正白旗包衣曹玺一家荣辱沉浮更是广为人知。
此外,正白旗包衣李延禧、尚志杰、尚志舜,包衣管领下人张文彬,正黄旗包衣董殿邦、丁皂保,包衣管领下人绶恩曾孙五十一等,皆曾担任内务府总管大臣,这些都是普遍情况。
但洪承畴则有所不同。所谓“披甲当差未附旧臣之后”,他降清后成为首席大臣,被皇太极特意留在镶黄旗下,既彰显其特殊身份,也体现出朝廷对他的重点监视。
入关之后,特别是到顺治八年世祖亲政,十余年过去,洪承畴是否仍留内务府或转入八旗,对清廷而言已无大碍,因此允许其按意愿办理。
十月初一,户部尚书车克、党崇雅、左侍郎邵章、祝世胤,右侍郎马光辉、赵继鼎,启心郎马进纳、朱天定等共同上奏:
“洪承畴既属旧臣,理应随固山。其住所现见于镶黄旗区域,建议准许其请求,将其壮丁数目划入镶黄旗乌金绰哈固山下即可。”
朱批答复:
“洪承畴愿归何牛录下,听其便。”
于是洪承畴被纳入镶黄旗汉军第五参领第三佐领,其子奕沔与孙德标均曾任佐领。
洪承畴加入八旗的首要好处,就是社会地位大幅提升。
通常内务府包衣身份为奴仆,与满洲主子(皇帝、王公)之间存在牢不可破的人身依附关系,被定义为“受组织管辖且拥有一般社会平民权利的特殊人群”,属于“非贱民的奴仆”。简单说,包衣是皇帝和王公贵族的奴仆,但非普通旗人的奴仆,这是八旗内部等级制度的具体体现。
制度上看,八旗旗人(满洲、蒙古、汉军)地位高于内务包衣。包衣佐领附属于八旗满洲佐领,贵妃外戚的包衣被抬入八旗同理。
包衣内部,旗鼓佐领下人的地位高于管领下人,后者即辛者库人,地位虽低于佐领,但高于旗下奴仆,同属正身旗人,拥有独立户口,在法律上属良人。
乾隆二年一则上谕生动地展现了旗人身份的复杂:
“包衣管领下女子不得与包衣佐领下人订婚,包衣佐领下女子不得与八旗旗人通婚。”
可见,不仅八旗人与包衣间不能通婚,内务府内部佐领下人与管领下人之间等级森严,互不混淆。
洪承畴作为内务府镶黄旗下包衣汉姓,虽达大学士高位,但从内务府转入八旗汉军,需“抬旗”,这是旗人变更身份地位的途径之一。
一般抬旗方式有三:一是由内务府三旗抬入八旗(汉军、满洲,或由汉军转满洲);二是由下五旗抬至上三旗;三是按八旗次序由下一旗抬入上一旗。
抬旗缘由多样,或因立功,或因受恩宠,皆属“恩遇”,如皇后母家若在下五旗,例必抬旗。
清代通过抬旗改变身份者众多,足见八旗内部社会地位差异之大。
洪承畴“竭犬马之报”,恰到好处,世祖不仅允许其抬入汉军“照例当差”,且准其自选牛录,既是提拔更是优待。换言之,顺治八年前,他身份为内务府镶黄旗下包衣汉姓,顺治八年后晋升为汉军,地位显著提高,开始在旗人圈里根深叶茂。
一个类似例子是顺治十一年二月十日,汉军旗人内院大学士宁完我感激能晋升“真满洲”,入满洲议政大臣行列,次月即出面弹劾陈名夏。宁完我无女为后,缺少后援,其态度体现出八旗内部满、汉、上下界限之严苛。
从提升社会地位角度看,这仍非问题核心。
学者早指出,内务府旗人身份复杂且具双重性。
内务府三旗与八旗属于两个独立体系,官员任免、考核、秀女挑选、披甲当差、俸饷米石、婚丧恩赏及刑罚处分等均有独立规章,二者不可混淆。
内务府系统资料多见于《八旗满洲氏族通谱》“附载满洲旗分内尼堪姓氏”及“台尼堪”“抚顺尼堪”等247个汉姓氏族,多为内务府及下五旗王公府属包衣,共计804家。
除极少数注明“天聪年间来归”,大多包衣人来归年份不详。
但根据世居地推测其入旗年代:804家中以沈阳(480家)、辽阳(95家)最多,合计占70%以上。
结合努尔哈赤统一辽东进程,天命三年(1618)抚顺及附近台堡、村落归金;天命四年开原、铁岭属金;天命六年辽沈镇江沿岸多城堡沦陷;天命七年广宁、宁远等大量明官民归金。包衣世居地基本对应此归附年代,少数更晚,如天聪年间。
无论如何,70%以上汉姓包衣系努尔哈赤征辽东时归附的旧人,远较崇德七年(1642)才降清的洪承畴资历更老。这些“旧人”甚至可对满洲少主放肆。
而洪承畴则视这些人为陌生的外人。
他所向往的八旗汉军则迥异。自天聪七年(1633)设立首旗,崇德二年扩建两旗,四年设四旗,七年成八旗,汉军基础在崇德七年奠定。
松锦战败后,降清明军大多编入汉军,家口逾十万。
洪承畴要求加入时,汉军依然是崇德七年入旗者主力基地,后来新入者或是松锦战败后降清者,或是顺治八年前降清者,他们多为洪承畴西北时旧部或东北属下。
此环境使洪承畴如鱼得水,人际关系处理得心应手,明显优于内务府陌生人环境,更为安全。
与其在一群地位低但资格老的陌生人中受限,不如回归熟悉的圈子,更便于操作。熟悉为政之道的洪承畴必深思此点。
留在内务府或加入汉军,对他而言,堪比“鸡头凤尾”之比——舍凤尾而得鸡头,谋求更安全的政治生态,这是他追求的目标,也是第二重收获。
洪承畴再隶镶黄旗似乎还有一层含义。顺治十年,他入旗已十载,虽列旧臣,却又非典型旧臣,反映八旗制度中新旧界限的鲜明。
正如前述,包衣汉人大多是旧人,相较于崇德七年扩充的汉军一半以上是新入者,但早期汉军成员同属旧人,时间界限明确。
顺治五年清廷颁布规定:
关外辽人中,早年入关并在省内居住者,离乡久远,应予同情。要求其登记籍贯姓名,送户部查验。有意入满洲旗者,准入旗;愿依亲戚居者,听其归亲。能文理、适任民牧者,送礼部考核;善骑射、堪为将领者,送兵部试用。有壮健材者愿从军,予粮饷,照满洲例恩养。愿返故乡者亦从其便。若不愿来京报名者,亦随便。
此中“辽人”指早于“从龙”入关的东北汉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入旗,且优先照顾其入旗、出仕,甚至返乡投亲。
显示对东北汉人特殊重视,或为壮大八旗力量。
称“辽人”或“旧人”。
天聪六年正月二十七日,皇太极与诸贝勒及大凌河降附汉官宴饮,彼此以和睦礼递酒,畅谈纵饮。
此“新、旧汉官”中,“新”指天聪五年前后归降者,如天聪四年正月自永平府、迁安归降守备金有光、中军孟乔芳等;天聪五年大凌河战败后归降副将刘天禄等百余员;九月小凌河战败归降张弘漠等33员。
“旧汉官”显然更早归降,多为天命年间入旗者,如李永芳天命三年归附,拥有6佐领192族;董帽、张大猷等天命六年归附;石廷柱、杨方兴天命七年归附;鲍承先天命八年归附。他们后来均归佟养性统领,操火炮,战时称“汉军一旗”,有六甲喇,石国柱等为甲喇章京,平时仍归各满洲旗主。这是汉军维形。
《满文老档》记载,天聪五年以来,佟养性统领汉官兵称“旧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