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某一天,刚刚晋升为开国上将的济南军区司令员杨得志,正在审查自己的履历表。然而,当他看到相关内容时,忽然停了下来,抬起头问工作人员为何没有记录他的处分。他明确记得自己曾提到过,红军时期,他确实因为一件事受过处分。工作人员听后微微一笑,告诉杨得志,军队目前正对档案进行统一规范,而在首长的履历中填写处分并非光彩之事。更何况,并没有任何证明他受过处分的资料。因此,工作人员建议将这一栏留空。
然而,杨得志听后顿时火冒三丈,声色俱厉地训斥工作人员,他认为这是对组织的不诚实,是在欺瞒组织。他坚持说道,自己在长征途中,确实因手枪走火误伤了一位民工,导致该民工死亡,因此受到了严厉的处分,认为这是客观事实,不容忽视。杨得志强烈要求工作人员将这项处分明确写入他的档案。工作人员无奈,只得按杨得志的要求修改档案。但处分的具体细节需要核实清楚,因为现有档案中完全没有相关的记录。于是,工作人员请杨得志详细讲述了当时的经过。
杨得志回忆道,那是在第二次反“围剿”期间,他担任中央红军的一名连长。当时,连队刚刚赢得一场胜利,杨得志雇佣了几名民工来协助搬运缴获的物资。途中,一名民工因任务过重,觉得给的工钱过低,便提出不再继续走下去。其他人怎么劝说都无效,他坚持要求加价才能继续前行。那时,部队必须迅速转移,如果耽搁太久,敌人可能会追上来,所有人都将面临危险。
杨得志的通信员很快将此事报告给了他。杨得志亲自赶到现场,试图劝说那位民工从大局出发,继续履行他的工作。但那位民工无论如何都不肯妥协,甚至气急败坏地举起扁担威胁杨得志。看到劝说无效且情形变得越来越紧张,杨得志有些急躁,他掏出手枪威胁民工,如果不继续走,就会被枪毙。
然而,那名民工知道共产党讲究纪律,杨得志绝不会真的开枪,因此并未表现出明显的恐惧。杨得志见民工依旧不为所动,气愤之下决定下最后通牒,若再不走,便开枪。没想到,在此时,手枪突然走火,子弹射中了民工的腹部,民工当场倒地。杨得志惊恐万分,立刻扔掉枪去抢救民工,并急切地呼喊“同志!醒醒!”。然而,子弹击中要害,民工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杨得志心如刀割,他原本以为手枪里没有子弹,但没想到还有一颗未发射的子弹。他痛心疾首,认为自己确实没有意识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地步。自觉犯下大错的杨得志主动向上级汇报了这一错误,深刻检讨,并请求给予最严厉的处分。
这一惨痛的教训深深印在了杨得志心里。他将自己关在禁闭室内,每次回想起民工倒下的场景,内心充满愧疚,泪水多次湿润了双眼。上级核查后认为杨得志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用枪威胁民众,导致民工死亡,决定对杨得志处以留党察看一个月和行政记过处分。
然而,杨得志认为,相比民工的生命,他所受到的处分显得过于轻微,因此他请求上级给予更严厉的处理。尽管上级并未同意,认为处分已算得当,但这一处分成为杨得志军旅生涯中的第一次处分。
之后,杨得志在战场上英勇作战,凭借卓越的指挥能力,他的连队屡次获得胜利,完成了自我赎罪的使命。半年后,经过上级的认真考察,决定撤销对杨得志的处分。遗憾的是,由于当时档案管理不规范,相关的记录已经丢失,因此工作人员未能找到任何相关资料。然而,经过核实后,上级确认处分已经被撤销,不再在杨得志的档案中体现。但杨得志依然在相关栏里注明了曾经受过处分的情况,并附上了撤销的详细经过。
杨得志从不隐瞒自己的过错,这正体现了他实事求是的精神与胸怀开阔的作风。这种精神,正是老一辈革命家的宝贵财富,也值得我们后人传承与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