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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年间朝廷对于宗室封爵制度尤为关注,特别强调靖江王府支系过于疏远而需要有所变动,多次召集礼部会议商量靖江王府的分封步骤和爵位授予情况。
在建文四年的会议上,朝廷决定靖江王府不能同于亲王,也不能同于郡王,其次等爵位是辅国将军。
明朝在实行宗室降爵制过程中并列运用藩王世袭罔替原则,我们可以根据爵位依次降低的次数和世袭藩王字辈来锁定某宗室在支系中的位置和分析人物关系。
两朝宗室横向同世封爵的比较
探究清朝宗室的封爵特点,首先要摸清清朝有多少等级爵位。人们大多认可明朝奉行的八等爵位制,即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未将世子、长子置入其内。
按照明朝封爵等级的定义,清朝的爵位制度应该为十二等爵位制,但在不同时期的《大清会典》所呈现的是爵位发展趋势,在崇德、顺治、乾隆、嘉庆分别有九等、十等、十二等、十四等、十二等附特例说。
尤其以十四等爵制和十二等爵制的争论最多,两者的区别在于亲王之后有世子,郡王之后有长子,但一般认为世子并不能认为是在爵位袭承过程中的有效爵位,它是在亲、郡王爵位为袭承前的候选头衔。
如弘晟是康熙五十九年被封为世子,雍正二年革爵,其父允祉在这一期间被受封为诚亲王。有学者认为清代世子制度存在了90余年,它在政治中的地位一直存在且备受关注,因此有必要将世子和长子爵位编入新清史宗室封爵等史表中。
结合明朝的体制,亲王世子和郡王长子确实应该作为爵位的象征,但是他们应该各自归并于郡王和郡王下一等级爵位中,他们仅仅是各自下一级爵位的最优崇者,而不该特别拎出作为一级,雷炳炎先生对明朝世子、长子的规格与地位也有相似观点。
我们可以将明清看成一个完整的时代来分析“世子”爵位等级:第一,从追封、谥来看,整个明朝的亲王系统中最终名号仍为世子者虽然只发现有蜀悼庄世子朱悦燫和唐悼简世子朱芝重、郑端清世子朱载堉、邮怀献世子。
但唐、郑、邮三世子是普通早卒或未袭封嫡长子,而蜀悼庄世子代表的是前者在有子嗣承袭亲王的特殊类型,也是整个爵位袭承过程的一部分。
明宣宗以前封谥制度还没成型,许多全凭君主的意志施行,宣宗以后子孙承袭亲王之早卒世子往往被追封为亲王,与君主追封未继统之父亲相同。早卒世子被追谥者较多,他们都是与郡王的谥号体制相同,亲王为一字,郡王为二字。
郡王长子无单独追谥者,仅存在子嗣袭封郡王的早卒世子会被追封为郡王且被追二字谥,郡王长子的实际等级应与镇国将军相同。
第二,封册的礼制规格上,《续通志》记载:“明制……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为王世子,授以涂金银册银印,次子及庶子年十岁皆封郡王,册银亦如之”,而且亲王世子的岁赐也与已封郡王同,由此可知,世子和郡王的礼制规格是相同的,二者是平级爵位。
第三,改封,明朝宗室改变原有爵位的方式有多种,上升者大体渠道有初封、嗣封和追封,其中《明史》针对嗣封方式采用袭封和进封两种说法,下降者有除爵等,而其中保持平级关系的是改封。
《明史·诸王世表》在记载代府广陵王第八、九代时列明“鼐缵,廷埘嫡二子,初封镇国将军,应改封长子,万历十七年先卒”“鼎灀,鼐缵嫡一子,万历二十一年封辅国将军,三十一年改封长孙”,这说明了长子是和镇国将军平级的爵位,长孙和辅国将军平级。
荆恭王朱翊钜曾为永定王长子,嘉靖三十一年“进封世孙”,说明了郡王长子和亲王世子之间相差一定级别。
德怀王朱厚燉初封东平王,“嘉靖中改封世子”一语也用了“改封”,说明东平王和世子是平级关系,也证实了世子是与郡王同等级的爵位。
但这种改封一般出现在庶长子在藩王及嫡妃年龄达到一定年龄后被测定为爵位继承人之时。世子、长子作为本等爵最高地位,一律不许再改封,“非一视为宗亲,预为正名之意也”。
第四,封授规格。明清都没有太子、世子、长子之子的特别规格,明代太子余子封为郡王,世子余子封为镇国将军,长子余子封为辅国将军,清代世子、长子有特别要求,但也仅依照亲、郡王等规格施行。
“世子之嫡子推封视亲王余子,世子余子封一等镇国将军……长子嫡子推封视郡王余子,长子余子封二等镇国将军……”
由此可得,世子、长子的嫡子不能世袭父爵外,余子、侧室子、媵妾子的封爵规格皆仿同于郡王、贝勒,即亲王世子、郡王长子两级爵位应各从属于郡王、镇国将军级别,而清“沿明制也”,因此清代的十二等级和十二等级附特例说都是准确的。
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所列十四等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没错的,只是把世子、长子特意剥离出来单独列明其重要地位,这种说法不以纵向的“级”而以平列的“等”为依据。
根据封袭爵位表我们可以知道,受降爵制影响,清朝大宗和小宗在爵位上并不都是像明朝那样的隶属关系,而是平级演进关系,大宗的爵位逐渐降低后与小宗相比,其优越性已不再明显,加上过继制度的盛行以及清中期嫡庶的淡化,大宗小宗的界限也在慢慢消失。
明朝的封爵是以等级划分两个阶段,亲、郡王嫡长子世袭,余子相继分封,郡王以下不分嫡庶皆降袭分封,开枝散叶。
清朝的封爵分为两个阶段,康熙以前,以议功封王为主,皇子多不封王,杜家骥先生曾指出清代皇子多不封为王,甚至出现越到早期爵位越低的现象,改变了历朝非皇子不封王的习惯。
同时又指出,铁帽子王尽管都是通过功封获得世袭罔替的资格,但他们的身份也起了关键性作用。
直到康熙年间出现转折,封王不以嫡庶,由于失去了封爵嫡庶准则,一切行为都以君主的思维为准,康熙皇帝大封兄弟、诸子为亲、郡王。有学者指出,此时封王者全为庶子,但也说明了皇子的地位逐渐上升,是清朝进一步融入中原文化的关键阶段。
从“虽亲不王”和“非功不王”到“非王不亲”为特点的封爵发展标志着清朝宗室封爵正从宽到皇帝意志主导下严的道路演进。
清朝的降爵制与明朝有许多不同的特点,其中在封爵上表现为:第一,明朝除了嫡长子外,嫡庶发展轨迹相同,余子享有相同的爵位待遇,而清朝嫡次子与庶子、媵妾子的发展轨迹迥异。
第二,明朝宗室通过降爵制的方法获得爵位仅是从无到有,除了世子、长子和作为藩王继承者因齿序而发生爵位升迁外。
在没有犯罪的前提下其爵位一般是固定不变的,犯罪除爵者一般也不会再次封授,纵使亲王犯罪革爵也不再轻授郡王爵,当然也存在管理王府人员的爵位发生变动,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清朝宗室通过推恩方式获得爵位,由于始封王多为功臣或皇子,他们的爵位会因皇帝的爱憎或功勋的积累而变化,以至于其子通过推恩获得的爵位也会起伏变动,与推恩、袭封、晋封相互补充。
如绵德袭封定亲王,后降郡王,乾隆四十一年革爵,郡王爵授予其弟绵恩,而绵德又被封为镇国公,允许降爵世袭,而干图从二等奉国将军连续晋封两次到辅国公。
第三,明朝的爵位是固定的,只有授予和废除,而没有主动辞退之说,郑府端清世子曾让亲王爵于从兄弟,这仅仅只是退让一个未来的身份,重新改变大宗支系的所属权,并没有辞退已有的爵位乃至“世子”身份。
换言之,有宗室爵位者才是宗室,宗室在明朝前中期是不能主动辞退已有的爵位身份,只有当天启以后,不愿受封者可停宗禄,考送儒学读书。
清朝宗室制度不同,有黄带宗室、红带觉罗之分,宗室分有爵者和闲散宗室,皆有宗禄,有爵者可通过多种渠道辞退爵位,无爵闲散宗室来源较多,其比率与日俱增,因此“缘事革爵”“因病辞退”等字眼充斥于《爱新觉罗宗谱》。
两朝宗室纵向世代袭爵的比较
与封爵制度相辅相成的是袭爵制度,袭爵是保持爵位长久存在的基本方式,袭爵是封爵的根本保障,封爵是袭爵的前提条件,两者相辅相成。
明、清朝宗室的爵位承袭都遵循嫡长子制,所谓“嫡庶有别,袭爵推恩”,如清朝有“王、贝勒、贝子、公、将军等有嫡室所生子照例袭封,如嫡室无子准以庶出之子袭封”。
两朝袭封类别都可以划分为世袭罔替和降爵制,且都按照嫡长子继承制的要求进行,但各自所承载的范围有所不同。
明朝整体格局是降爵制,但实际上郡王爵位以下者的爵位授予情况是通过降爵方式的册封,并非正常的子承父爵,诸子无论嫡庶一般都能在其父在爵时获得下一级爵位,只有靖江王府在郡王和郡王子之间降二级,这种获爵方式与亲、郡王嫡长子袭封父亲原来的爵位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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