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春秋战国时期国家间的无数次战争使得诸侯国的数量大大减少,到战国后期仅剩下七个实力较强的诸侯国,分别为齐国、楚国、燕国、韩国、赵国、魏国、秦国,合称为“战国七雄”。
今天我们主要说的是“战国七雄”里的秦国。
秦国外部环境:
战国后期秦国领土与楚、韩、魏、赵四国接壤,与各国之间武装斗争不断,北边有强悍的匈奴盘踞一方,南方又有百越虎视眈眈。
秦国内部环境:
秦国老氏族不但享受着世卿世禄而且把控秦国的权力与土地,底层阶级晋升空间小,希望渺茫。
经济方面,畜牧业比重比较大,但是农耕能力弱,肥沃土地少经济不发达,尤其在与已经变法强盛的国家争斗时深感无力。
而且地处偏僻,人口少,所以相对于南方富庶地区来说,在文化方面人才较少,那个时期的思想文化领军人物秦国一个都没有。
而且秦国内部私斗成风,从另一方面来说教育程度低,没有法的观念。
由此可见,秦国变法迫在眉睫。
秦孝公嬴渠梁即位以后,下定决心图强改革,之后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于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两次变法,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军功,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由此秦国在经济上废除了原有的生产关系,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生产者对于生产劳作更加用心尽力,有了钱就会发展科技,因此军工业有了极速的发展。
在政治上瓦解原有的旧贵族体系,健全了国家政治体系,开始了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建设。
尤其是在军事上确立了“军功爵制”,大大提高了士兵们的战斗力和战斗欲望,达到了强兵的目的,为用军事手段吞并六国创造了有利条件。
秦国的军功爵制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其一,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军功是接受爵禄赏赐的最必要条件。
其二,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就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邑。
大秦的《军功法》规定,普通士兵斩敌首一颗,可获得爵位一级,赐土地一倾,赐田宅九亩,其子可以当公务员。秦国爵位二十级,每升一级待遇就会提高一个层次,因此秦国士兵能在战场舍生忘死为国而战!
军功爵制实行后,长期处于底层的百姓、士兵有了阶级晋升的空间、希望,打破了秦国老世族对重要官职的垄断,为军队和朝堂注入了新鲜血液。尤其是在战斗力方面尤为显著。
据《韩非子·初见秦》中便形容他们:“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是故秦战未尝不胜,攻未尝不取,所当未尝不破”。
秦国的军队也逐渐变成了之后可以吞并六国的,让人胆寒的虎狼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