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乃系古代中国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明清是中国历史上科举制度的顶峰,按照《清史稿·选举志》的说法,
“有清一沿明制,二百馀年,虽有以他途进者,终不得与科第出身者相比”
。科甲出身的官员被称为
“正途”
出身,由此可见科举取士在官场占据的特殊地位和巨大份额。
所谓
“学而优则仕”
,读书人的终极梦想就是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于官场施展政治抱负,赢得青史留名。在诸多影视作品的演绎中,诸如秀才、举人、进士等科甲功名的出现概率极高,让我们分不清楚,他们相当现代的中考、高考、考研、考博、公务员考试等那个阶段?
童生:相当于现在的中考,县或者市教育局出题考试,考试优秀的进重点高中
童生,就是读书人具备科考资格的基本功名,需要通过县级行政单位主持的
“县试”
和府级行政单位主持的
“府试”
,才能拥有这一称号。只有成为童生,才有资格进入更高等级的考试——院试,也就是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
也就是说,凡是通过
“县试”、“府试”
两级考试的读书人,就具备了科举考试的资格,但不论年龄、职业、出身,只要未通过
“院试”
,你就永远都只是
“童生”
。
秀才:相当于参加高考,以省为单位组织考试,上线成为本科生,一生基本衣食无忧。
“童生”
经过一省学政主持的
“院试”
考核后,就会获得
“秀才”
功名,就成为了
“生员”
,也就正式拥有了科举学籍。成为
“秀才”
以后,读书人的学习情况不再自由,会不定时地受到各级学官乃至一省学政的监督考核。
注意,成为
“秀才”
,拥有科举学籍以后,就拥有诸多朝廷赋予的特权,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能让读书人能够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这些特权包括见县官不跪、免除徭役、不能随便用刑等。除此之外,在
“皇权不下县”
的清朝时期,县级行政单位以下的地方庶务一般由乡绅管理,
“秀才”
就是乡绅的主要组成部分。
举人:皇帝派人到各省出题,召集本科生考试,录取相当于研究生
各省级行政单位会在省城每三年举办一次大型考试,一般于八月进行,故称为
“秋闱”
。
“秋闱”
的主考官,不再有各省自主委派学官担任,而是由皇帝亲自选派钦差大臣监考。届时,一省
“秀才”
就会齐聚省城,参加
“秋闱”
,通过考试者即为
“举人”
。
注意,获得了
“举人”
功名,就等于获得了进入仕途做官的资格,这也是
“举人”
能被世人称为
“老爷”
的原因所在。同时,
“举人”
所获得的特权较之
“秀才”
更多,更显赫,其中
“举人可以永久获得会试,也就是中央考试的资格”
就足以令所有读书人艳羡。
“范进中举”
以后,能够高兴到发疯,就足以证明这一功名的显赫。
贡士:礼部、教育部召集各省的举人、研究生进京考试,录取的相当于博士
考中
“举人”
以后,便可以进入行政系统,担任诸如学官等低级别地方官员,如明朝清官海瑞三次落第举人,实在不想考了,就到省组织部报道,被分配到福建延平府南平县当教谕,相当于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教育局长兼重点中学校长,八品副处级待遇吧。当然洪秀全四次中举不利,不要功名去造反是另类
。
如果想要在仕途拥有更宽广的发展前景,成为高等级别的官员,就要在科举考试中更进一步,参加每三年于京城举办的考试——
“会试”
。
“会试”
由礼部主持,于京城的贡院举行。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举人拥有无限次参加会试的资格,考试通不过的
“落第举人”
可以无限次参加
“会试”
。也就是说,
“会试”
由各省
“举人”
和前界
“会试”
中的
“落第举人”
同时参加,共同角逐。
“会试”
考核通过后,就拥有了
“贡士”
功名。
所谓
“贡士”
,即为能推荐给皇帝的
“士”
,就具备了让皇帝亲自考核的资格。
进士:皇帝召集贡士、博士生终极考试一次,全额录取,按三甲排名,一甲、二甲靠前的进入科学院读博士后,靠后的培训后外派七品官干起。
“会试”
以后,由主考官选拔一批成绩优异的
“贡士”
举荐给皇帝,皇帝再于紫禁城保和殿进行一次终极考核——
“殿试”
。
“殿试”
由皇帝亲自主持、监考,理论上讲,主要参加了
“殿试”
,就拥有了
“进士”
身份,区别在于名次的不同。
“进士”
的名次由皇帝亲自圈定,根据成绩优劣分为一甲、二甲、三甲三个等级。其中一甲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称
“进士出身”
;三甲称
“同进士出身”
;统称为
“进士”
。
清朝时期的“进士”,一般会分发到翰林院任庶吉士,等于进入了清朝预备干部队伍。而后,“进士”们或进入中央机构成为实权京官,或分发至地方政府成为高级地方官,总之就会实现“学而优则仕”的终极梦想。“进士”出身的官员,前途不可限量,成为封疆大吏、殿阁大学士乃至内阁首辅、军机首席都不无可能。
如清朝最后一届科举考试是1904年的甲辰科。1904年7月4日清晨,在礼部会试中选拔出来的273名贡生参加慈禧组织的考试,共产生了一甲赐进士及第3人,二甲赐进士出身120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150人,一共273人。如佼佼者:
刘春霖(直隶肃宁县,三十岁):状元,会试第七十,覆试一等第四,朝试一等第六,授职翰林院修撰。中国最后一位状元,又被称为“第一人中的最后一位”。
谭延闿(湖南茶陵人,二十四岁):会试第一,覆试一等三十七,
殿试二甲三十五
,朝试一等第一,翰林院庶吉士。与陈三立、谭嗣同并称
“湖湘三公子”
。